8月7日,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中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8月5日以来,商洛市洛南县等地突降暴雨,致使一些镇办受灾严重,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据悉,商洛市近期仍有持续性降雨,防汛救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7月23日,市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电话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就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行了安排。现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扛起责任。汛情、灾情就是命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强化防汛救灾的责任意识,闻“汛”而动,健全预警防控机制,完善抢险救灾预案,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扎实做好防汛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村级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要高度警戒、严防死守,划分党员责任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全方位地排查隐患险情,有汛情时立即进入“战时状态”,确保做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全程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做出应急处置,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汛期值班带班,做好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对包扶村防汛工作的督导指导,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做好驻村工作队的后勤保障,确保包扶村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担责任、冲在前、作表率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防汛救灾中党的组织领导。根据防汛救灾的工作需要,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必要时成立临时党委,加强在防汛救灾中的组织领导,及时处置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积极动员广大年轻党员成立党员突击队、志愿者服务队,在防汛和灾后重建的战场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级党组织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捐助、“结对帮扶”“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支援帮扶受灾镇、村和人民群众,帮助受灾户恢复生产生活、做好灾后重建等工作,真正使受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模范执行防汛救灾各项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防汛救灾统一指挥领导,坚决落实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落实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严格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赢得广大群众支持拥护。受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不等不靠,带头开展生产自救,主动结对帮扶开展互助,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建立上下畅通的联系对接机制。各县(区)委组织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有汛情时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6时前,上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受灾,以及参与防洪救灾重点工作情况。同时,实行特事专报制度,做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市直各党(工)委也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有事即报,确保第一时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基层党组织、党员受灾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党委(党组)要注重发现在抗洪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及时上报典型事迹材料,加强媒体宣传报道,营造向模范学习、先进看齐的良好舆论氛围。(来源:商洛党建)

编 辑:齐国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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