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孩李倩月飞云南旅游失踪后,是继杭州失踪案后广受社会关注的大案,前几日真相已经大白,毫无意外的是,女孩已经不幸遇难,而案件主谋正是自己共同生活的男友,其还找了两个帮凶,三人一起合谋完成了作案。

那么这个案件会怎么判?杀人凶手会不会被判处极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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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感情纠纷犯案,但直接死刑的可能很大

在刑事案件中的杀人案件,如果是激情杀人,熟人作案,亲属作案,或者感情纠纷等等因素,会考虑初犯及偶犯等因素,往往会判处死刑,然后给予缓期两年执行,这样就保住了一命。

而这一命会因为两的缓刑期限到了后,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直接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目前规定的有期徒刑最高是25年;假如在宣判时没有被法院同时宣布限制减刑,那么就可以正常的判刑下去,只要表现好,或者有立功等情节,最短服刑13年就可以出狱。

但本案中虽然存在感情纠纷的犯案因素,但却是有预谋,有犯罪合意的密谋,还有共同犯罪的团伙性质,可以说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也非常巨大,直接判处主谋洪某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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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的朋友虽然是共同犯罪,但直接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李倩月的男朋友,并没有直接作案,而是找了两个朋友张某、曹某,要求二人远赴云南去将在外地旅游的女朋友哄骗出来杀害。

三人是共同犯罪,其中没有主从犯的分别,但是洪某在这个案件中却是处于主要的犯罪地位,发挥了主要作用,对其处以直接的死刑没多少问题。

但直接实施杀人的二人,不知是被许诺了好处还是其他原因作案,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没有处于主要的地位,很有希望保住一命,被处以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如果这二人中有一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情节更轻,甚至有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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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少杀慎杀原则的提倡,死刑立即执行大幅度减少

以前的法治严厉,能杀的人坚决不留,但随着法治的发展,目前提倡的是“少杀慎杀”的死刑原则,就是能留一命的都会留一命,想方法设法的保命,除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才会杀。

而且死刑的复核生杀权在最高法,之前要经过许多道程序才会最终被核准执行,所以奔赴云南作案的二人,被杀的可能性真的不大。

至于洪某,因为性质最为恶劣,也是整个案件的主谋,操纵着一切进展,加之案件所造成的巨大影响,被立即执行的可能性就大了许多。

结语

当然,绝大多数人心中仍然是直观,朴素的正义,信奉着以牙还牙的法治理念,应该是都支持对犯案的三人死刑立即执行的。

但从法律上来说,没有最终结果之前,许多案件都会出现变数,量刑的情节,作案的情节,甚至包括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许多方面都会成为影响最终量刑的因素,我们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