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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完善机制,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日,武邑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政法委、监察委、法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县委、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各乡镇政法委员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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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侯仁树、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杨静参加会议,会议由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彦青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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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荣汇报了近年来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刘岩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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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责在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报案、备案、通报、保密、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发表了想法,对如何抓制度落实提出了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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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杨静从近年来办理的侵害未成人案件中呈现出的线索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追责难等问题出发,结合各部门职责,找出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就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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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侯仁树结合武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就下一步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抓落实。制度落实前提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网络上“载”、微信上“传”、报纸上“刊”、街道上“挂”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将制度广而告之、公之于众,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二是重点环节抓落实。制度落实的关键要讲究科学方法,抓住关键环节、问题易发节点,教职工、医疗机构等部门要利用好“首触”受侵害未成年人的节点,高度警惕,提高发现问题的敏锐性,一旦发现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时,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交公安机关。

三是督查问责抓落实。督查问责是落实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对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监察委、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重点加强对主管行业、领域内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同步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合力,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用全社会共同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ND

来源:衡水武邑检察

编辑:马建雷

审核:王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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