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广西艺术学院微博发布公告,称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审核,认定杨志超毕业设计作品抄袭成立,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决定撤销杨志超硕士学位。

杨志超,男,2020年6月获得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60732020000163。

2020年7月31日,学校接到关于“硕士毕业生杨志超2020年毕业设计挪用他人作品”的实名举报。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审核,认定杨志超毕业设计作品抄袭成立,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广西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6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撤销杨志超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编号:10607320200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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