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结婚时男方给彩礼,既是传统礼数,也是男方家庭对于自己女儿的一种态度。那么,彩礼到底要给多少才好呢?你知道吗?其实,这个不是特别容易确定,这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

李某一直和父母亲生活在农村,日子一天天过去,李某也已经大了,大了意味着什么?大被催婚,是的,尤其是在农村,催婚更是常见。这天,2012年3月2日,李某成为了一名普通工人,通过农村媒人相亲认识了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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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两人交往了一个月,之后便打了结婚证,然后又准备办酒席结婚,李某为了迎娶刘某进门,李某某共花费了40多万,其中,就包含了彩礼30万。

在宴席中,李某招待大家吃好喝好,等大家吃饱喝足要离开的时候正好是晚上11点左右,李某非常高兴,终于不用被催婚了,从今天起也是有妻子的人了,于是,李某赶紧进去洗了一个澡,然后准备出来看妻子。

但是,令他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刚走出洗澡室,就听见妻子大叫了一声,之后,妻子马上就收拾东西走了。此时,李某非常郁闷也非常惆怅。他在想到底怎么回事呢?后来,李某在无可奈何之下,李某只得上门去问刘某追要彩礼,但是,刘某果断拒绝了。

那么,刘某为什么要大叫一声然后离开呢?原来,刘某看见了李某身上有一坨东西,看起来很恶心也很害怕,李某骗了我,我很气愤,彩礼钱,我只能退一半。

李某知道原因后,也非常无语和愤懑,李某说:我的身上只是普通的皮肤病,并且当晚我是拿过病例给她看的,而且如果现在离婚的话,钱必须全部退还给我,还有酒席钱,也得一起退,一共是40万。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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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和刘某办理了结婚证,并且办了酒席结婚,虽然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两人还没有共同生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上所述,李某给付的全部彩礼30万,刘某应当返还。但是,李某办酒席的10万元,无法认定这钱就进入了刘某的口袋,所以并不属于彩礼,也就是说不应当退还。

接下来我们看看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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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