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问题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据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与批准的国家有152个,未签署的国家有18个,签署但未批准的国家有26个,其中就包括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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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特别法庭,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任命,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投票决定。据美国媒体8月5日报道,在今年8月或9月的时候,国际海洋法法庭就将会举行选举活动,并选出7名法官,目前中国已经提名了一名候选人来竞选法官一职。对此,美国方面就展开反对,宣称中国在南海问题上藐视国际海洋法,不应该让中国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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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戴维·史迪威表示:“选举一名中国官员加入国际海洋法法庭,就像是雇佣一个纵火犯来管理消防局。”“我们敦促所有选举的国家,对中国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仔细评估,并考虑中国法官任职是否会有助于或妨碍国际海洋法。”不得不说,美国政客的这一举动,真的非常搞笑,要知道美国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他们连投票的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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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却想让这个国际组织听令,给我国下绊子,这完全就是在胡搅蛮缠。对于史迪威的有关言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进行回应,称:“美方某些人善于制造一些骇人听闻的事情,来污蔑和攻击中国。迄今为止,美国都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时常以公约卫士自居,对公约的缔约国指手画脚,这种做法才是对公约和国际法律秩序的破坏与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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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美国没有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美国就没有发言权。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法庭法官是以个人身份履职,中方候选人精通国际法和海洋法,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完全符合法庭规约所规定的条件,并已获得联合国亚太组的核可。如果中方候选人能当选,那么必会为法庭的工作,以及解决海洋争端,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