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10时40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民警在钦东高速K26+100处(钦州往东兴方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竟然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一辆辆汽车从他身旁疾驰而过,情况危急。
民警立即将其拦下,并带到安全地带。经了解,该男子已经沿着高速公路走了3天了。
民警发现,男子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显示其是百色德保县人,今年50岁。经沟通得知,男子是3天前从德保出发的,想到防城港找工作,由于没钱坐车,于是选择步行,途中累了就在路边找个地方休息,饿了就喝点水充饥。到防城港地段时,他已经步行了3天,走了300多公里路程。了解情况后,民警将该男子送到防城港市救助管理站。
8月6日,据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称,男子精神无太大异常,但他在防城港人生地不熟,并不是真正想来找工作,而是走出家门后在高速公路上漫无目的地行走,所以救助站还是对他进行救助。
目前,工作人员已对该男子进行核酸检测,如无异常,工作人员会给他买好车票,把他送回百色。
在高速上走了三天,
真的太危险了!
这名男子是幸运的,
然而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好运……
8月3日23时许,在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辖区柳州往南宁方向1283公里(新兴服务区出口附近),一位行人在第三行车道被谢某驾驶的一辆悬挂沪N牌的红色小车撞击死亡。
事发时,谢某车上一共4人,其嫂子坐副驾,后排有两个孩子。民警现场用酒精测试仪对谢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谢某未涉嫌酒驾醉驾。
经过民警询问得知,谢某从柳州东上高速往南宁方向驾驶,在第三行车道上行驶,行驶至新兴服务区1283公里处的时候右前灯突然“嘣”的一声,谢某意识到撞人了,于是采取减速,停下并报警。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行人横穿高速路带来血淋淋的数据:
行人上高速,在急速飞驰的车流中可以说是危险重重,仅仅是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提供的一组数据就可以告诉你,行人在高速上一旦发生事故,生还几率非常非常小↓↓↓
2015年因行人上高速导致死亡事故发生4起,死亡4人;
2017年因行人上高速导致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
2018年因行人上高速导致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
2019年因行人上高速导致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
2020年截止8月因行人上高速导致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希望所有行人、非机动车
尤其是高速公路
沿线附近村镇的群众
吸取教训
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广西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行驶的道路,行人上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如果车辆正常行驶,行人要负全责,为了避免这样的伤害,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上高速公路行走。
_END_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邱石佑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王玉
内容来源:南国早报、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