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大子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和冯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决陈某和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辽阳地区办理的首例驾考作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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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17日被告人陈某和冯某在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以3000元包过的价格,为考生提供拍摄手表、蓝牙耳麦等作弊设备为考试人员提供答案,帮助考生刘某在驾驶证理论考试中作弊,监考人员发现后,当场从刘某身上搜出考试作弊设备。陈某和冯某自知此事败露,便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陈某和冯某某均犯组织考试作弊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辽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