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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海事网最新获悉,8月7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接受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以及多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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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德海事网获得的这份编号为(2020)苏 1203破 31号的公告显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根据:

  •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 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江苏远航船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泰州市伟业拆船有限公司、

  • 泰州市高港区远航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泰州兴舟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等多家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于 2020年8月 7日裁定受理上述六家公司合并重整一案,并于 2020年 8月7日指定“口岸船舶系”企业清算组担任上述六家公司管理人。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江苏远航船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州市伟业拆船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远航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泰州兴舟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0年 10月9日前, 向上述六家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 66号;邮政编码:225321;联系人:陆青 ;联系电话:1396101520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江苏远航船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州市伟业拆船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远航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泰州兴舟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上述六家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 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0 年 10月 17 日 9时 30 分在该院大法庭(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 133 号) 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同日,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管理人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

公告称,经启动府院企业重整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已成立“口岸船舶系”企业清算组,并依法指定“口岸船舶系”企业清算组为管理人。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维护企业资产及品牌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重整程序公开透明,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投资人。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岸船舶)前身为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位于海军诞生地江苏泰州,创立于上世纪70年代初期,有着近50年的造船历史,是国内十强民营造船企业、泰州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骨干企业之一。公司年造船能力超过200万载重吨,是首批进入工信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企业,通过工信部及江苏省工信厅一级1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条件评价,是江苏省首家获得军品“四证”的规模民营船企。关联企业有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江苏远航船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州市伟业拆船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远航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泰州兴舟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等。因经营状况恶化、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完成船舶建造和交付,诸多债权人纷纷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现公司房产、土地、设备、船台、门吊等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多家法院已采取查控措施。在建船舶已形成保函索赔,部分场地存在租赁经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