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编辑:云中鹿

8月3日,湖南省发布通知,将27个谈判续(签)约成功的药品纳入该省医保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范围。

这27个药品,都为治疗重大疾病的品种,涉及非小细胞肺癌、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白血病、前列腺癌和肺动脉高压等治疗领域。

此次在纳入原研药的同时,还纳入了多个疗效认可的国产仿制药,包括多个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其中续约品种12个,平均降幅为11.47%,最高降幅为32%;新纳入签约品种15个,平均降幅为20.56%,最高降幅为56.11%。

此次成功续(签)约的吉非替尼、来那度胺、埃克替尼、甲磺酸伊马替尼、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阿比特龙、达沙替尼、安立生坦等药品,均属于湖南省原特药品种,且已进入国家医保乙类,生产企业超八成为国内企业。可见,仿制药替代原研也在逐渐加速。

据悉,续(签)约成功药品执行国家医保局制定的“限定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特药定点药店管理结算使用,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另外,续约不成功药品2个,分别为“格列卫”和“凡瑞克”。对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湖南省已设置6个月过渡期的4个药品,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直接从医保目录和特药范围中调出。具体品种为:

1.“醋酸兰瑞肽”(商品名:索马杜林);

2.“拉帕替尼”(商品名:泰立沙);

3.“氟维司群”(商品名:芙仕得);

4.“重组人干扰素β-1b”(商品名:倍泰龙)。

待遇支付标准

续(签)约成功纳入特药范围药品,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3号)规定的管理要求、待遇标准和结算方式等执行。

续(签)约药品从2020年8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之前的费用不进行待遇补差,协议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保障患者用药调整需求,对“甲磺酸伊马替尼”(商品名:格列卫)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安立生坦”(商品名:凡瑞克)延长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以上两个药品过渡期内,对已享受该药特药待遇的患者继续进行特药医保支付,新患者特药医保不予支付。

续(签)约成功药品执行国家医保局制定的“限定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特药定点药店管理结算使用,部分“医保支付标准”因部分企业进行了价格保密申请,以“*”号标识,不予公开。“协议有效期”为该药品在特药定点药店执行特药待遇报销的期限,不影响目录内药品在住院和门诊中按规定进行医保报销。

续(签)约成功药品公布的慈善赠药政策为企业提供,由企业和慈善提供方负责解释,享受条件以慈善提供方标准为准,企业应本着诚信原则按承诺提供到位。

通知还明确,湖南省局与此次续(签)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国内一级代理企业签订了特药管理服务协议,各地不再单独签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特药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支付特药费用,不得任意扩大或调整

各地要组织此次新签约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当地协议药店中按照信誉良好、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完备的要求由企业自主选择确定配送供应药店。

对于续约不成功设置了过渡期的药品和直接调出的药品,各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做好患者替代用药的保障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