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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凌晨,济南长清潘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接到辖区某高校保卫处电话称发现一可疑男子,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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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言语支吾、目光闪躲,经盘查,该男子携带多部手机,且无法说明来源。民警随即在学校保卫处的协助下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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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调查得知,2020年8月3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苏某盛(男,25岁,曾有多次盗窃前科)从长清某高校西侧围栏翻入学校,并在办公楼顶休息,当晚22时许,苏某盛伺机进入一办公室后盗窃手机三部,得手后从办公楼离开时被学校值班工作人员发现。由于被盗的手机型号较陈旧,涉案价值约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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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苏某盛于7月26日刚刑满释放,由于无固定经济来源,又动起了盗窃财物的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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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盗窃违法行为人苏某盛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记者:王轶

通讯员:张莉、费聿凡

编辑: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