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蚌埠】了解到

昨晚七点

市公安局联合市行政执法等多家单位

兵分两路

前往淮河文化广场市民广场

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劝导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明养犬

是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

今年4月份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蚌埠市贯彻养犬管理条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明确5月中旬至2020年年底

将集中登记办证

2021年年初开始

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职能部门

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

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7月份

蚌埠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明确了蚌埠养犬的有关规定

全文如下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

《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的,应当依法、文明、规范养犬,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提高自律意识。现将有关规定温馨提醒如下:

一、养犬人饲养犬只须知

1.限养区域内每户限养一条;

2.个人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3.遛犬应挂犬牌、束犬绳或犬链(1.5米以内),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4.携犬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主动避让他人;

5.携犬禁止进入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宾馆、室内菜场等禁止犬只进入的其他场所;

6.携犬禁止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养犬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1.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处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2.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责令十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3.携带大型犬、烈性犬进入限养区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由公安机关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4.携犬出户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的,由住建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携犬出户未佩戴犬牌、未束犬绳(链),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由住建部门处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

6.携犬进入禁止进入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由住建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发现违反《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市民,请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或者及时拨打12345(市长热线)、110(公安局)、3117985(住建局)、2059336(农业农村局)举报

蚌埠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外

蚌埠哥也注意到

市公安局

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了

《蚌埠市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市公安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蚌埠市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现通告如下:

一、大型犬标准

犬肩高(肩胛骨顶端垂直地面距离)61厘米以上(含61厘米)的为大型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二、烈性犬名录(共5类38种,含以下血统的杂交犬)

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巴西非拉犬、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斗牛獒犬。

2.斗犬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牛头梗、美国斯塔福斗牛梗、斗牛犬。

3.牧羊犬类: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克罗地亚牧羊犬、塔塔尔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里牧羊犬。

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猎熊犬、德国猎梗、苏俄猎狼犬。

5.其他犬类:杜宾犬、拳师犬、罗威纳犬、大丹犬、英国猎狐犬、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时玛利诺斯犬、伯恩山犬、罗德西亚脊背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爱尔兰赛特犬。

三、执行时间

《蚌埠市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蚌埠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记者 苗成韬 贾铁成

蚌埠哥推荐阅读HOT NEWS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