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但有极少数人为了贪吃,仍然铤而走险非法捕捞水产品。就在8月5日凌晨,仁怀市公安局九仓派出所就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

8月5日凌晨3时许,仁怀九仓镇关某及其侄子关某某为了“打牙祭”,相邀到该镇青岗塘河段利用渔网捕鱼,在捕捞过程中,被派出所民警抓个正着。8月6日,关某叔侄2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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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来,仁怀市公安局已查处该类刑事案件6起,刑事打击1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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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提醒:赤水河流域禁渔期为2017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在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市畜牧水产局报省农委审核后送农业部审批。

来源;仁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