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慈善总会获悉,8月起,2020年困难家庭大学生助学活动开展,请前往各镇乡(街道)慈善分会或县慈善总会办理。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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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对象

助学对象共分两大类。

第一类:由政府政策性扶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含录取新生、在读大学生,下同)。

申请助学对象条件:

1.镇乡(街道)低收入农户家庭中(包括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的大学生;

2.父或母残疾的困难家庭中的大学生(享受低保家庭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家庭)。

第二类:由慈善机构扶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指政府政策性扶助以外,当年录取的新生和在读的大学生)。

申请助学对象条件:

1.父母双亡、父亡或母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

2.镇乡(街道)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大学生;

3.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大学生。因病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特大病,符合《关于实施“慈善救助重特大病患”的暂行办法》(象慈总[2020]7号文件)救助条件的家庭;因灾是指当年受灾被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认定的家庭;

4.享受国家定补优抚对象家庭的大学生。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补的伤残军人、见义勇为对象的家庭;

5.县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中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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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标准

本科新生每人补助5000元;专科新生每人补助4000元;

在读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受助大学生中,凡父母双亡者,可在各自补助标准上,每人另加1000元。

助学资金的来源及构成

1.凡由政府政策性扶持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含市、县级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家庭中的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中的大学生),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安排。经县教育局和县残联核定后,先由县慈善总会垫资代发,确保受助大学生开学前拿到助学金。

2.县慈善总会本年度安排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为150万元。即:市慈善助学金15万元,“慈善一日捐”助学金45万元,11家爱心企事业单位创设助学金90万元。

助学金发放

本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分两次发放。即:8月20日以前批准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助学金和8月21日以后批准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助学金,由县慈善总会委托相关镇乡(街道)慈善分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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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本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活动,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止(双休日不办),逾期不再办理。办理请前往各镇乡(街道)慈善分会或县慈善总会。

县慈善总会地址

丹西街道茂林路19号

联系电话

65659804

6565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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