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徐伟洪后,另一名加拿大人叶建辉以运输、制造毒品罪,今天(7日)被中国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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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佛山法院网发布的消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午对被告叶建辉、卢汉昌等六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汉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则分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其他四名被告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佛山法院网未提及有关叶建辉以及其他嫌犯的更多细节。

在此之前,加拿大毒品走私犯罗伯特·谢伦伯格在中国以贩毒罪被判死刑。2019年4月,加拿大公民范伟在一起跨国毒品走私案件中被判处死刑。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对叶建辉的判决与当前的中加关系没有关系。汪文斌在周四的例行记者会上说:“我想强调的是,中国司法机关严格按照中国法律和法律程序独立处理有关案件。”“此案不应该对中加关系造成任何影响。”

和许多亚洲国家一样,中国对制造和销售非法毒品实行严厉的惩罚,包括死刑。2009年12月,巴基斯坦-英国商人阿克毛·谢赫在被判走私海洛因后被处决,尽管有人指证他精神失常。

“对极其危险的毒品犯罪判处死刑,将有助于震慑和预防这类犯罪,”汪文斌强调。“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涉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罪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