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许昌市森林公安局

侦办两起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蒲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许昌市森林公安局经深入摸排,发现一条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线索,遂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经采取公安大数据比对等措施,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蒲某某,2020年7月3日对其依法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并上网追逃。当获悉蒲某某在重庆的信息后,立即派民警驱车2000余公里赶赴重庆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7月7日将蒲某某抓获归案,并对其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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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3月14日,犯罪嫌疑人蒲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收款的方式,以700元的价格向禹州市李某出售红腿陆龟一只,经鉴定为cits公约附录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根据省森林公安局转办线索,许昌市森林公安局通过技术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住址后,多次组织民警对其在许昌的两个住所进行蹲点守候,终将其抓获归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3月1号,王某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以888元的价格购买一只豹龟。王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2020年7月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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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许昌市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