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2020年6月22日23时53分许,鄂尔多斯市达旗交管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报警指令称:树林召大街超威电池门前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车相撞,其中一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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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不!

有疑点...

值班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发现蒙K3****号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由于碰撞,车辆一侧损毁较为严重,与其相撞的另外一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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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勘查,初步锁定肇事司机为男性。

两个小时后,民警接到一位姓刘的女士报警,刘女士称自己驾车把别人车撞了,由于心慌,驾车逃离现场回到家中。

事故民警立即赶往报警人刘女士所住的小区,民警对刘女士及其丈夫袁某进行详细询问,细心的民警发现袁某额头有受伤的痕迹,虽然刘女士和袁某都说当时是驾乘一辆汽车,但与监控录像中事发经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怀疑刘女士存在冒名顶替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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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血液中无酒精含量,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83mg/100ml为醉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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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民警通过询问及当时现场勘查安全气囊上所留血迹和袁某头部伤情综合分析,初步判断驾驶人为袁某。

在大量证据面前,袁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刘某某也认识到错误,承认其替丈夫袁某顶包……

袁某因肇事逃逸,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袁某的妻子刘某某因冒名顶替,向民警提供虚假证言,涉嫌包庇,已被移送达拉特旗公安局刑事立案。

醉酒驾驶已是大错

而袁某夫妇更是错上加错

丈夫饮酒撞车

妻子顶包报案?

酒驾顶包触犯什么罪?

被发现后怎么处罚?

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