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启东市人民法院新闻办、综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启东市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发布5起启东市涉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案件,包括2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案件,3件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发布会同时发布7起涉其他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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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启东法院受理了重大责任事故罪11件14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件2人,13件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了14人死亡的后果。审结的10件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5件涉及房屋建设、装修案件,仅有2起发生原因仅为操作失当,其余8件均出现了无资质承揽、无证操作、雇用无证人员等情形,从案发情况来看,无资质、无证照从事生产的现象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2017年,因企业漠视国标规定,未在生产用淬火油池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栏,启东市某企业员工黄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坠入死亡,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因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获刑。为警示企业重视劳动者生产安全,提高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启东法院将该案列为典型案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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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还发布了包括2018年吕四港镇坠河致七人死亡案等7个其他安全案例。

今年4月14日,启东法院出台《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对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惩治力度,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两法衔接及机制构建有关工作。对发生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企业,启东法院及时履行司法职能,向启东市某房企发出司法建议1则,敦促企业做好安全相关工作。

文字、图片:倪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