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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杯参赛作品

李峙.羽情橄

都统庄胜闲有一种强烈的直觉,他的好运气今天是要用光了。

对此他感到万分不甘,因为他担任都统之职才不到两年,还没升官呢!还没发财呢!

而他好运气用光的这一天恰好是在他即将升官发财的要紧关头,试问他怎么甘心?

但同时,他又感到万分无奈,因为此时他已筋疲力尽,浑身披血,一道刀伤从他左臂蔓延至左胸,距离心脏只差分毫。大量失血和剧烈的痛楚,使他无法动弹,只能瘫坐在一棵树下,一点一滴咀嚼着所剩无多的生命。

使他一动不能动的除了剧痛,还有恐惧,恐惧来源于他眼前的一场大屠杀。

死亡的浪潮汹涌地往四周蔓延,惨叫声多被刀剑的破风声掩盖,空气几乎被染成了血红色。庄都统眼睁睁看着他手下戴精甲、佩利刃,操练得宜,身经百战的两百多精兵,短时间内从人多势众变成遍地的尸骸,和如同虫子一般惊惶乱窜的几个生还者。

手执屠刀的,只有十个人。直到最后的那几个生还者也躺倒在地变成尸体,十个人还是那十个人。

这哪还是人啊?这是魔鬼!

庄都统万念俱灰,艰难转头,看着身旁与他一样瘫然坐着,一样伤痕累累,一样奄奄一息的一个人,苦笑着说道:“梁公公啊……我看咱们也快死啦……你说咱们死了以后,圣上会不会追认咱们为烈士啊?”

梁公公痛得五官扭曲,从牙缝里吃力地挤出一句话:“去……去你妈的!要死你……你自己死!”

梁公公其实比庄都统更不甘心,因为这场灾祸本来找不上他,是他自找的。

梁公公全名梁查普,是当今圣上身边最亲近的内侍总管。有多亲近?当今圣上刚出生时,脐带是他剪断的;当今圣上尿床时,床单是他收拾的;当今圣上要玩骑马时,有资格跪下当马的只有他;甚至当今圣上新婚洞房之前,还问过他怎么使女人欲仙欲死,虽然最终他没帮得上忙。普天之下,若要选出与圣上关系最密切的人,他肯定能进入前三名,而且排名肯定比圣上的生父要靠前。

贪心不足啊!都已经捧着天底下最大的金饭碗,他偏偏还想着立功讨奖赏,于是自己讨了随军押送贡品的差事,随的正是庄都统这一军。随着他们走了大老远的路,随着他们风餐露宿日晒雨淋,最后还得随着他们倒霉丢命,只能说这一“随”当真是有始有终。

那十个人现在已经在打扫战场了,五个人检查装满贡品的十多架马车,另外五个人则在每一具尸体上面多戳两刀,确保没有人装死或是死不透。在那一瞬间,庄都统突然有大喊一声:“老子在此,快来给我个痛快的!”的冲动,但可能是因为重伤,也可能是因为犹豫,这股冲动无论如何都酝酿不成行动,不过他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因为很快就有一个人发现了他。那个人没有上前补刀,只是咧嘴笑了一下,开口叫道:“老大,带队的在这儿!还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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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四周立即响起嘻嘻哈哈的笑声。这十个人似乎早就算准了庄都统会是这个样子,甚至抱着一种欣赏闹剧的态度围了上来,十个指头在他和梁公公面前划来划去,十股笑声不容分说往两人耳朵里灌。一个御林军都统,一个大内总管,这时也只能低下头来一句话都不敢说了。

“庄大都统,你该谢我啊!要不是我手下留情,你如今还有命吗?”

庄胜闲抬起头来,只见一条魁梧大汉分开众人,蹲到他面前。大汉手里拄着一柄寒光沛然的锯齿刀,满脸都是刺青,眼睛里的神光却足以与锯齿刀上的光泽媲美。

庄都统觉得在临死之前,至少还得表现出些许男子气概,谁知他还没开口,梁公公在一旁颤巍巍说了句:“好汉饶命啊……饶……饶命……”

众人更是轰然大笑。

庄都统刚提起来的意气马上消失了,还说什么呢?大内总管都求饶了,他只能跟着装孙子呗!

“饶!咱敢不饶吗?你是堂堂大内总管,咱们星斗小民可惹不起啊,弟兄们说是不?”

其他人轰然响应,笑得更开怀。

“你们,你们是打贡品的主意吧?都,都在这儿了,你们拿走吧。”庄胜闲定定神,硬着头皮说道。

“咱们来可不是为这些东西的,”那大汉微微一笑,“不过你要这么说,咱们一股脑儿笑纳了也不错。”

“不为这个?那你们为的是什么?”

大汉的刀尖把庄胜闲的下巴往上一托,一字字说道:“羽晴橄。”

庄胜闲心里一怔,不自禁地害怕起来。羽晴橄,是一种极罕见的果子,全天下就只在云南北部靠近西藏地界的一个小山村才有出产。几乎没有人见过这种果子是什么模样,但几乎谁都知道这种果子有着神奇的营养功效,也许吃过以后,能增长几百年的内力?能长生不老?甚至还能成仙?

必须的啊!否则当今圣上怎么会一见到这种果子,就立即把它列为贡品,下严令规定每到收获期,所有的收成必须一点不剩地全部运送回皇城,甚至不惜布置重兵把那个山村包围起来,不许有人擅自把羽晴橄带到村子之外?这可是当今世上最尊贵的人所独享的东西啊!

庄胜闲不得不害怕。羽晴橄是最最重要的贡品,因此押送任务也是高度的绝密。每次运送的路线和负责的人员都由圣上亲笔写下密令,以火漆密封之后送到内阁,再由内阁秘密召唤相关人员接令。除了圣上和身负押送重任的人,谁都不可能知道运送的路线,他们是怎么会知道的?

害怕归害怕,庄胜闲却知道他们是绝对得不到羽晴橄的,就算是要了他的命都得不到……

庄胜闲心想,这次运送羽晴橄的任务一定能顺利完成,只要有那个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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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晴橄……羽晴橄不在我们这儿,”梁公公又颤巍巍地说话了,“你们弄……错了……”

“弄错了?”那大汉一双眼睛瞪着庄胜闲,两条眉毛皱成了一只凶猛的飞鹰,“庄大都统,他说的是实话吗?”

庄胜闲想点头,但下巴被刀片顶住了,只好说道:“你们……你们是错了。我不知道你们是……是怎么得到消息的,但是……我们确实没有……”

“怎么?他说的是实话吗?”大汉不等他说完,回头问身后的人。

“老大,别听他的!咱弟兄费恁大力气得来的消息哪有假的!这些狗爪子道道儿多的是,谁知他把货藏到哪个旮旯里了!”

“那就是没找着咯!”大汉一句吼出,锯齿刀往前伸了伸,刀尖已抵在庄胜闲喉头:“庄大都统,何必呢?反正你也是要见阎王的人了,烂在肚子里有个鸟用?倒不如赏给咱弟兄,也好积些阴德,来世投个好人家啊!”

“我……我说的是实话……”说话的又是梁公公,“我先前都……都不知道!我还以为……还以为能捞上个……大功劳呢!早知如此,我就……”

“你他妈闭嘴!老子问你了吗?”大汉已经稍有怒意了。梁公公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所说的话可信度还是颇高的,一个已经吓破了胆的人哪还会有心思说谎?

庄胜闲对梁公公也是无比憎恶,但他现在都不敢费力发怒了,只是叹口气,说道:“要杀……要剐,随你便……我说不说真话……能有什么区别……”

“操!”大汉刷地站起身来,回身一脚把一具尸体踢得离地飞起,“他妈的!”

尸体飞到高空,突然被另一股无形的劲力一撞,变向往另一边抛飞,直到远处才噼啪跌落在地。

“洛老弟,消消气嘛,何必跟这些鹰犬走狗一般见识呢?”

话声响处,一辆马车从远到近驶来,车上支着一个大雨棚,还坐着一个人。

庄胜闲一见那个雨棚,顿时倒抽一口凉气,全身麻痹。

大汉一见来人,喜出望外,领着其余的人围了上去,说道:“风大哥,你怎么来啦?这马车里是什么好东西啊?”

车上的人身穿一袭飘逸的青袍,须发略带斑白,俊秀中带点威武,微笑道:“自然是千载难得的好东西,弟兄们都过来开开眼哪!”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枚拇指头大小的球状物体,托在手心给众人看。那件物体形态就像未成熟的枇杷,色泽却青中透红,红中透紫,在阳光底下摇曳不定;一端连着两片树叶,模样也是极怪,看起来像两根羽毛,一面碧绿,一面却纯白如雪。

大汉目瞪口呆,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说道:“风大哥,这,这,这是……”

青袍人一笑,说道:“这当然就是普天下人百闻不如一见的羽晴橄咯。”

众人一听,立马爆发出一阵欢呼,人人都抻着脖子想看,却始终没有人敢扳青袍人的手臂,或是擅自取下他手中的羽晴橄。

大汉激动得话都说不利索:“风,风大哥!这是怎么回事?这,这……从哪儿来的啊?”

“这些狗爪子绕了个小道道,就把你们全带沟里了,”青袍人远远一瞥庄胜闲,“这一队根本就是个幌子,押送羽晴橄的另有其人,乔装打扮走另一条路,这等小伎俩怎么瞒得过我?那孙子还自称是啥大内无敌,上来就跟我玩命。不过他功夫倒不坏,接得住我五刀,我也就没多难为他,第六刀就送了他上路。”

庄胜闲感觉体内空荡荡的,仿佛全部血液都被抽干了。完啦!御前第一高手、“大内无敌”施仁奉,竟然六刀就被……

众人更是手舞足蹈,情绪高涨。大汉问道:“风大哥,那边两个官儿还喘着气呢,怎么处置?”

青袍人不屑一顾,说道:“伤成那样,还处置个鸟!扯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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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且慢!”

正准备凯旋而归的十一个人同时一震,同时停住动作。他们听到的这句话肯定不是那两个官儿说的,太年轻,太男子气,太顺畅,太怯懦。还有人?十一个人震住的原因,不是因为还有人,而是因为这个人这么怯懦的一句话,居然能原封不动地钻进他们耳朵里,而他们这才发现还有人。

这个人居然在他们无知无觉之时突然出现了。这个人绝对不一般!

他们几乎同时朝话音传出的方向看过去,然后几乎同时失笑。只见一个身材瘦削、衣衫破旧的青年一瘸一拐地慢慢凑前,一手抱着个长长的包袱,一手撑着大腿。他的一条腿似乎短了一截,软绵绵地耷拉在另一条腿旁边,每想迈动就得全身往前一摆,才把那一步带出来。

他就是说话的人,众人都感觉得到,所以他们才会失笑。他们甚至觉得自己是做了件好事,以这小子的腿脚,要是他们不停步,恐怕他得下辈子才追得上来。只有青袍人脸色凝重,他无法忘掉这个人说话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时的那种质感。

好不容易,瘸腿青年终于挨到他们面前。他呵呵地喘了好一阵气,一抬头,那张满是污泥的青黄色瘦脸看得一众刚屠杀了两百多个人的屠夫都心生怜悯。他也不看其他人,一开口就直愣愣地对青袍人问道:“你……你手上的就是羽晴橄吗?”

青袍人高傲惯了,对这种态度非常不满,冷冷说道:“是又怎样?”

“那,马车里的都是吗?”

“这关你什么事?”

“是,是,”青年弯腰鞠了一躬,语气非常谦卑,“我应该先说明白的,我来,是为了谢谢诸位。”

“谢什么?”

“谢谢诸位把羽晴橄给我送来了。”

现场安静了那么一小刻,突然爆发出彻天的哄笑声。众人在江湖中混也是有些年头的,却从未见过这么呆、这么傻、却又这么狂的人。青袍人目露凶光,咧开嘴嘻嘻冷笑,牙关却咬得嘎嘎响:“好啊,我们把羽晴橄送来了,那你要怎么带走?”

“好说。只要诸位把马车留下,带齐随身物品各自归家,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好了。”

“那咱们要是不走呢?”

“不……不行?”青年居然露出了十分困惑的神情,“那……那不得已,我只好把诸位全部击倒了。”

“凭你一个人?可能吗?”

“我没把握……”青年挠挠头皮,“我怕一时留不住手,那就不是击倒你们,而是杀死你们了。”

这段对话在进行时,众人一直在笑,不是他们不想停,而是青年每一句话都能再接再厉地把他们逗笑。最后,其中一个人实在笑得不行了,也打算顺便在青袍人面前露露脸,便一个箭步闪到青年面前,狠声骂道:“小崽子,见你祖宗去!”手中刀刷地往青年面门撩去。

青年看似一动不动,但在一瞬间,人似乎消失了,下一瞬间,他又站在了原地,依旧一副歪扭破落的模样。

这一刀落空了?那个突袭者感觉不对,进而感觉右臂有些不妥。但他转头一看,却知道自己错了,他不可能感到“右臂”有什么不妥,因为“右臂”已经与他身体分离开来,这会儿还紧握着刀,在空中打着转没着地呢!

哄笑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呆瞪着突袭者肩膀上鲜血淋漓的巨大断口,包括突袭者自己。时间在停顿了极短的一瞬之后继续流逝,惨叫声击碎了早已尘埃落定的局面,青袍人第一个作出反应,但只是冷哼一声,第一个出手的,却是使锯齿刀的洛姓大汉。

锯齿刀化成暴雨般的刀影,劈头盖脸往青年泼过去。青年怯懦的神情消失了,目光却死鱼一般垂着,手中抱着的长包袱陡然失去踪影。漫天刀影在罩到青年身上的前一刻消弭无形,洛姓大汉无声无息从众人头顶飞过,“碰”的一声扑倒在地,再不动弹。

一剑从他人中刺入,再往上一挑,先后把他的舌头和头颅里面的东西,连带着颅骨击得一塌糊涂,因此他连惨叫都发不出来——也许是在想到要惨叫之前就已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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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进入最潮武侠的世界~

英雄我与君

青年这时手里抱着的不再是一个包袱,而是一柄连鞘的剑,剑柄上纹理模糊,看来是因为摸得太多而被磨平了,剑鞘上却都是铁锈,原来的颜色已经全部剥落。青年的神情没有一丝变化,仿佛从刚才到现在,他一直没有做过任何事一般。

前不多久,对于庄胜闲而言,这十个人是不折不扣的魔鬼;而眼下此刻,对于这九个人——其实是八个,那断臂者在洛姓大汉被挑飞之后,被同一招剑法在后脑上开了个口子,也死了——而言,这个青年比魔鬼更可怕。

“你是谁?”说话的是青袍人,尽管也是心底透寒,但他不得不出头了。

李峙。”

“为何而来?”

“羽晴橄。”

既然撕破了脸,青年也就连一个字都不想多说了。

“好,好……好,”青袍人脸上肌肉微微抽动,“那就由我,‘五岳刀霸’风上行,领教阁下的高招。”

“你们都会死的,”李峙还是木无表情,“我早就说过,我没把握留得住手。”

“好狂妄!”风上行一声怒吼,手中倏然多了柄刀,青袍一晃,四周顿时青气四溢。没有刀光,没有刀鸣,刀势却已笼罩全场,把李峙头上脚下四面八方全部封住。

李峙深吸一口气,右掌握住剑柄,作势拔剑。

“并肩子上!”风上行又是一声怒吼,刀势一变,当中突然出现了八道刀影,自前后左右方照李峙的前身后背上臂下腿同时攻至!

风上行早已泰山压顶一般在李峙头顶降落,手中刀喷射着罡气,而罡气比铁打钢铸的刀锋更有杀伤力。以一对一,突然变成了以九敌一,对风上行而言,并不丢人,因为他觉得,极有必要。

没有人能说清楚接下来发生的是什么事。九个人分别看到的景象几乎一样,那就是李峙从生锈的剑鞘当中抽出一柄皓如冰雪的长剑,连出八剑,连刺八人,无一落空,唯独没有攻击自己。于是九个人全都中剑了,都中在一个他们做梦都想不到,却又极其致命的部位。

九个人铺天盖地的联合攻势,在李峙面前仿佛比一堵棉花堆成的墙还要脆弱。

剑回鞘,九个人生机凋散。李峙垂下目光,似乎这九个对手已经不值得再看一眼。

但他也意想不到,九条人命只丢了八条半,剩下半条是风上行的。他之所以一时没有死,仰仗的不仅是比其余八人深厚得多的功力,还有他在生死关头突然得到的一点灵感。

“偏……偏激奇剑……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

李峙眼皮一撩,淡淡说道:“哦,你看出来了啊……这个是大秘密,我不能说的,你别问了。”

风上行突然明白了,悔恨之情摧心蚀肝:“偏激奇剑……走偏锋……行险路,你身有残疾,天生失衡,反而更……更把剑法的奥妙……极致发挥,我真是……真是瞎了眼,自取灭亡啊!”

李峙毫无得意之情,叹口气说道:“我早已警告过你的,你偏不听。这套剑法我还没练熟,很难留手的,现在把你伤成这样,真是何苦来由!”

“你错了。偏激奇剑……在你手上已臻绝顶……人一偏激,哪还有余地可留?我服了……这套剑法……是几十年前……由大怪侠……敖曼余……所创,你……你跟他是……”

锈迹斑斑的剑鞘按在了风上行的唇上,李峙柔声说道:“别说了,这个人的名字不能随便乱说的。”

风上行恍如中了魔咒,看着李峙慢悠悠包好长剑,看着李峙一瘸一拐费力地爬上马车,看着李峙一挥马鞭,马车轱辘生风扬尘,渐渐远去,就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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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呵呵呵……哈哈哈……”

一阵笑声渐渐响起,说是笑声,听来却更像是男人被猛踢中下阴时发出的惨叫。全场只有一个人能这么笑,一个下阴被摧毁了的男人。

梁公公脸颊上泛起红光,一边开怀大笑,一边破口大骂:“好啊,真好!你们这群傻帽,这群猪!还敢抢贡品?抢啊!臭猪抢食满地拱,拱来一身烂屎,活该!你抢啊!给爷耍狠啊!那瘸腿小鬼不一剑宰了你,叫你多受七七四十九天零碎苦头,干得好!瘸腿小鬼哪儿去啦?爷这儿重重有赏哪!哈哈哈……”

庄都统一看他,就知道这是回光返照,没剩多少时间了,便悻悻说道:“你就省口气吧!都是……都是要死的人了,何必这么……这么不依不饶的……”

“去你妈的!爷就骂了怎么啦!就剩这几口气了还不骂人,留着当屁使啊?反正待会儿一死,手烂脚烂屁眼烂,当臭屁放了还熏着收尸的呢!你一小小都统算老几,还敢教训爷?回头爷当了阎王老爷的大内总管,看爷怎么整治你!”

庄都统自己也是大限将至,确实不能把他怎样,就不言语了。风上行极感荒唐,自己最后怎么会落得这么个下场?他不禁苦笑起来:“骂得是,骂得……是啊!咱们原本还想夺得羽晴橄,就可以学皇帝老子过一过长生不老的瘾,还想增长功力称霸武林,哪知道……”

“呸!还长生不老?还,还称霸武林?我见你妈的大头鬼!羽晴橄是啥玩意儿知道不?那就是一泡烂泥巴!搁皇城里沤烂了当肥料使的!还想不想要啊?到皇城抢去啊,满地都是!泥巴当大菜,你们还真是一窝猪啊,猪!”

“什么!你……你说什么?”风上行惊诧不已。

“梁公公,事……事关重大,你怎么能信口……”庄都统也惊诧不已。

“不信?爷今天就卖你个乖!羽晴橄这玩意儿就是个废物,吃不能吃、用不能用、连种都种不活,不当花肥使还能做啥?每次运到大内,啥都不说直奔花肥房去,都不用给圣上瞅一眼,免得烦心!就你们这群狗眼珠子猪油脑子的蟊贼把它当宝贝,抢来抢去还抢出人命来?哈哈笑死个人啊,哈哈哈……”

庄都统又惊又疑:“既然没用,圣上为何要将全部羽晴橄都收缴起来,不让它流入民间?”

“嘻嘻!你们懂个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世上的东西,甭管你们有没有,反正圣上一定得有!羽晴橄可是世间独一份,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才种得出来,就算屁用没有,那也是天下奇珍,除了圣上,谁有资格享有?你们这些鄙贱之民,虫豸一样的东西,竟然也想碰,也不怕老天一个炸雷劈死你!哦对啦!你们现在这副德行,不正是天谴吗,哈哈,哈哈哈……”

庄都统哑口无言,只觉得啼笑皆非,心灰意冷;风上行哑口无言,只觉得荒谬之极,荒谬的是他自己,是他的弟兄们,是眼前这一切,还有这个世界……

如今他们都只能梁公公越来越虚弱的狂笑声中,慢慢燃尽最后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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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云南北部。羽晴橄原产地以西几十里外的一处村落。

李峙从一处污浊的池塘里一头钻出,手脚并用爬到岸上。他习惯把他的剑,藏在这片池塘底下的淤泥深处,虽然浑浊肮脏的池水使剑鞘严重生锈,但只有这样,他的秘密才不会被发现。

他换上干衣,从马车上满满的六大筐羽晴橄当中选出最大的一筐,负在脊背上。他刚出生时,其中一条腿的筋肉就已病变萎缩,连走一步路都比常人吃力,更别说搬运重物了,但他背着一大筐沉甸甸的果实,从村口沿便道行进,步伐迟缓却毫不倦怠,眼神中透着振奋的光芒。

直到他把竹筐放到一户民宅门前,换上不久的衣裳又被汗水濡了个通透,但他首先放声喊道:“大叔!大娘!我把羽晴橄带回来啦!快出来啊!”

宅门深处吵杂杂涌出一群老少女人,情绪异常激动。有人为李峙倒水递巾;有人抚其肩背大作赞赏;有人捧起筐里的果实细细端详,不多时就趴在筐边上放声痛哭……一番扰攘之后,众人才群星拱月般把一整筐羽晴橄抬进了宅子。

“得亏你啊……抵了俺,俺老汉造的孽……”说话的是宅门旁边一个僵坐在地、嘴角上流着涎水的老人,他的左臂和左肩都扭曲地缩成一团,头脸无法转动,只能瞪着一双老泪纵横的眼睛,把目光用力往李峙脸上凑过去。

李峙放好病腿,弯腰为他把快要溢出的眼泪拭去,温言说道:“老保长,都说了这事儿不怨你,怎么又提了呢?眼下咱们有药,您外孙女的病就能治了,这是多大的喜事儿啊!您可不得哭,得笑,得笑啊!”

谁知越是劝,老保长的眼泪越是涌出,他嘴里喃喃说道:“怨俺,就得怨俺……这天底下独一份儿的怪病,离了这羽晴橄的仁儿,就是死路一条,俺是都知道啊……可俺,可俺怎就把这宝贝送给官府了呢?真是鬼迷了心窍,烂屎糊了脑子!俺该死,该死!孙儿啊……这几年村里病死的娃啊……都是俺给害的,是俺害的啊!”

“唉,您快别这样了!生在这儿,得了这病,也是命数,没法子的事……可咱有药啦!还有满满一车在村子外头呢!咱把那果子核儿都取出来,咱全村的娃就都能救活了,那不是好事么?”

“是啊,是啊,这次能救活……可下次呢?这病,这病要是一复发,咱,咱还上哪儿找羽晴橄啊……”

李峙一怔,这才想起,距离下一次羽晴橄的收获时间,只剩不到半年了。

到时候,所有的羽晴橄必定又是一点不剩被收缴起来,运往皇城。

池塘底污泥中的剑,是否还要再出呢?

那再下一次呢?再再下一次呢?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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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礡

庞礡,八零后余孽,珠三角人士。从高中时开始角逐区、市、省写作奖项,从不出三甲。弱冠之年开写武侠,主攻中长篇,短篇微篇作辅,从小圈子交流到省市正规赛,不无斩获。武幻探花、睦邻周冠、论剑称雄,侠吧评审,俱往矣。今好以电影语法写小说,自诩探路者,要为武侠辟新路,善哉。

你想重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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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江湖梦

千里觅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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