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一女子疫情期间到本村的闺蜜家串门,在帮闺蜜做家务时,看到闺蜜存放在衣柜中的金首饰心生贪念,趁女友不注意时先后分两次将价值1万多元的金首饰偷走变卖。半年后闺蜜发现被盗向警方报案。新乡县警方多方侦查,确定了涉嫌盗窃的女子刘某并将其抓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10日上午,新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朗公庙镇某村女子于某报警称:她在家中整理卧室衣柜时,发现放在衣柜内结婚时买的金首饰(价值1万多元)不见了,在家里寻找好长时间也没有找到,可能是被盗了。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时鹏飞、张霁煜迅速赶到现场。据于某陈述,这些金首饰因样式老旧,结婚后自己多年没有佩戴过,平常整理衣柜时会不时看看,今年春节时这些金首饰还放在衣柜内,经民警现场勘查,于某家中门窗没有被撬的痕迹。时隔几个月,金首饰到底是丢失了,还是被盗,何时被盗,都无法确定。

新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一责任区中队中队长李雪峰和民警经过研判分析,于某的金首饰可以肯定是今年春节以后不见了。今年春节因“新冠肺炎”各村都设疫情防控卡点,如果金首饰是被盗,流动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很可能是本村与被害人关系密切,能够进入被害人家中、明确被盗物品存放位置的熟人作案。民警围绕于某的人际关系以及近几个月来到于某家中人员进行梳理调查,经过大量的工作,本村与于某关系很好的闺蜜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遂依法对刘某进行传唤。7月23日,刘某迫于压力到新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民警讯问,刘某供述了自己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无法出村,经常到本村闺蜜于某家中玩耍,有时会帮于某收拾整理衣物。有一次在帮于某收拾衣物时,无意中发现于某存放在衣柜里面的金首饰后心生贪念,疫情期间其又借故到于某家中玩耍,分两次将于某陪嫁的金项链、金手链、金耳环、金戒指、金吊坠等首饰偷走,在村庄疫情防控卡点解除后,将盗窃的金首饰变卖,获赃款9000元并尽数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女,28岁,新乡县朗公庙镇人)因涉嫌盗窃被新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nd 来源:大河客户端(如涉及版权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