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郝亮)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预防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汛期环境执法检查,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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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至7日,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11名执法人员分两组对全市沿泾河7家涉水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一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汛期存在偷排、漏排污染物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环境风险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中,被检查企业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存在偷排、漏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各企业均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到位,但个别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维护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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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彬州大队将继续加强沿泾河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文:李伟刚 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