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在五里亭派出所为果敢出击、协助警方在深巷追贼、勇敢擒贼的见义勇为市民王晓华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抚恤奖金。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秘书长关泓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抚恤奖金2000元送到王晓华手中,对其见义勇为的义举给予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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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五里亭派出所对王晓华在出行途中突遇一男子深巷抢夺路人手机,他果敢出手,深巷追贼,智勇擒贼,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警方快速侦破抢夺案赢得了时间,并积极向浈江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请奖励,浈江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迅速对其行为进行评定,认为其行为符合《韶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制止正在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其他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评定标准,认定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迅速向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报告,请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对王晓华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嘉奖。

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理事成员经过研究,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54次常务会议(2018年11月21日)通过的《韶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审〔2018〕11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抚恤奖金2000元进行奖励。

“我作为浈江市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我也有责任,当日出行途中刚好遇到嫌疑人抢夺手机,我没有多想,只想将嫌疑人控制,为事主追回手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不受侵害。如果今后遇到类似情况,我还会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助警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王晓华说。

■案情回顾

“喂,韶关市公安局110吗?我是杨女士,我刚才途经五里亭汽车站附近一小巷时,手里拿着手机打电话,一男子从身后突然窜出将手机抢走后逃跑,目前该男子被一见义勇为的先生成功拦截并控制,等警察过来处理。”

2020年6月14日11时许,事主杨女士独自步行途经浈江区五里亭汽车站附近小巷时,刚拿出手机准备拨打电话,违法嫌疑人连某从其身后窜出将其手机抢走,得手后往旁边小巷飞快逃窜。

杨女士见手机被抢,一边快速追赶一边大声喊叫:“有人抢我的手机呀,快来抓贼呀……”,此时,热心市民王晓华刚好驾驶电动车经过该路段,从杨女士的喊叫声中听到,应该是杨女士手机被一正在小巷子狂奔的男子抢走,王晓华二话没说,立即驾驶电动车飞速追赶正在狂奔的嫌疑男子,终于在距抢夺手机现场200米外的巷子深处将抢手机男子截住控制,并严厉警告,违法嫌疑人被王晓华的正义所震慑,只好乖乖呆在原地,杨女士快速赶到并报警。

王晓华为将抢夺手机嫌疑人交给警方处理,一直在现场控制和看守着违法嫌疑人连某,直到五里亭派出所处警民警到场将其控制。经审讯,连某对其在五里亭汽车站附近趁杨女士打电话之机,抢走其手机后迅速逃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连某(男,21岁,韶关乐昌人)因涉嫌抢夺路人手机被浈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范永敬

【通讯员】张云飞 孙庆领

【作者】 范永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