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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啦!

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来看看具体是怎么调的

一、保障标准和执行时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60元/人.月调整为60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元/人.月调整为44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30元/人. 月调整为7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650元/人.月调整为700元/人.月。以上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不变,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80元/人.月;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

三、资金保障

城乡低保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县(区)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原《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关于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雅民发[2019] 68号)、《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雅民发[2019] 69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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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雅安市民政局

编辑:张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