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尹房聊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部分人而言买房是件大事也是件难事,难就难在缺乏相关法律常识、对购房本身无经验也容易忽略一些关键信息。相信大家对购房被骗一事一定如雷贯耳,那么买房时除了验明产权人身份、房源真实性及做好物业交割等等之外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屋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也是楼盘开发商具有合法性销售资格的证明,“五证”齐全才能保证购房者买房后能拿到房产证。

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出售许可证。

这五证最主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如果存在这两证,,一般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了,特别是预售许可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假。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所预购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确保将来能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证。

“定金”与“订金”

买房签订认购书时,要留意自己所交付的费用是“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其功能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方违约的,定金不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定金双倍返还。定金罚则与违约责任不能同时适用,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常做“诚意金”出现,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但不具备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总而言之,若无特别约定,在买卖交易中如果支付的是“订金”,买家违约时仍享有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卖家违约则无需双倍返还订金,只需返还原金额,且违约一方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需注意的条款

1. 需注意买卖双方办理各项手续的时间,应前后一致。

2. 查看房屋是否有抵押等情况,若有则选择房屋抵押情况,明确抵押情况和抵押权人。

3. 付款方式明确选择“一次性付款”或“按揭付款”,并明确勾选贷款机构,同时应注意填写拟贷金额及贷款批贷金额不足的解决方案。

产权人为多人

产权人为多人时,不论是共同共有或是按份共有,原则上全部共有人都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若共有人实在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写清理由及委托权限等内容委托他人代办。

卖方已婚的,夫妻双方均需到场,若配偶不能到场,配偶为非共有权人的需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卖方离异的,需提供财产分割证明。

户口是否全部迁出

买房时需确定卖方户口是否全部迁出,具体可进行如下操作: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核查并保留复印件或更为稳妥的是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为保障自身权益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与卖方协商有关户口问题并对此约定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让卖方预留一笔“户口迁出保证金”,确保户口全部迁出后再返还保证金。此种方式可大幅减少户口未迁出给买方带来的风险。

拒绝收房情形

若在验房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买方可以拒绝收房

1. 卖方不能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质量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2. 所交付的房屋不是购买的房屋,结构设计与原图不符。

3. 房屋质量不合格、门窗等与合同约定不符。

4. 水电气等附属设施与合同约定不符。

5. 房屋其他项目与购房合同约定不符。

6. 合同未约定,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误差超3%。

7.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避免宣传海报与实际不符带来的风险

宣传海报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有些海报可以界定为法律上的要约邀请,可以具备法律效力。那么从法律层面避免宣传海报(售楼书)与实际情况不符带来的风险呢?

购房人可以把宣传海报中的具体内容明确的写到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或者将宣传海报内容作为售房合同的附件,以此制约开发商虚假宣传和后期的违约行为。即使不对宣传海报进行约定,我们在买房时也一定要对宣传海报进行留存,如果日后就房屋格局、面积、质量、小区环境等事宜发生纠纷,将可能成为赢得诉讼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