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最新对外公布↓↓↓

唐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原常务副书记纪兴龙(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纪兴龙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保定市检察院最新对外公布↓↓↓

日前,保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现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原处长陶万春(正科级)、原副处长杜斌(副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万春、杜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望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陶万春、杜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单位集资建房审批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衡水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深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组负责人刘建龙、工作人员王会恩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8月,刘建龙(非党员)、王会恩借检查救助站工作之机,违规接受民营社会救助企业宴请,违规在该企业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餐费。王会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刘建龙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王会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阜城县古城镇后雄河村党支部原书记倪祥余在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侵占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2016年,倪祥余在办理危房改造手续过程中,在明知本村两户村民冒用他人名义申报的情况下,仍为其申报手续签字并盖章,造成3.2万元危房改造款被冒领。2015年至2019年,倪祥余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4589.1元粮食直补款据为己有。2019年12月,倪祥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安平县南王庄镇宣传委员崔建侵占、克扣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崔建在负责该镇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擅自办理持有危房改造户银行卡,将财政下拨到危改户的补助资金转至个人银行卡,其中1164元用于个人消费,4031元被克扣后挪用于支付危房改造施工方施工费用。2020年3月,崔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武邑县武邑镇前屯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振活向贫困户索要钱款问题。2016年在向本村贫困户发放救助金过程中,陈振活违规向贫困户索要钱款共计1350元,用于该村春节团拜会开支。另外,该村还存在村务不公开、承包地费用未入村集体账等问题,陈振活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月,陈振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