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这样欺负“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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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读书》杂志“官网”截图。

文 | 韩浩月

8月5日,有学术自媒体披露,一个假冒《读书》杂志的山寨网站存在涉嫌学术欺诈行为。讽刺的是,该山寨官网首页曾刊发一则公开声明称:近期本网电子邮箱被不法分子盗用,冒用期刊的名义发送采稿通知,收取审稿费或版面费。

8月6日,《读书》杂志副主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几年前就知道有假网站在收“审稿费”,编辑部也曾采取了包括报案、投诉等在内的很多举措,但没有实效。2017年还向搜索平台投诉过,当时平台很快将假网站撤了下来,但没过几天假网站又照常出现了。

《读书》杂志是国内著名的思想文化评论刊物,创刊41年来,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在文化界有着很高的认同度。无论出于对名誉与内容质量的捍卫,还是对正常出版秩序底线的恪守,像这种以单位名义收取“审稿费”发表文章的做法,不太可能发生在《读书》杂志身上。

但不排除有少数对知名刊物心怀崇敬之心的作者与读者,认为发稿可以靠钱买,觉得金钱交易可以取代审稿流程。而这些年,不少期刊摇身一变,成为依赖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生存的出版物,带坏了风气,误导了投稿者,也给投机者假冒知名刊物牟利提供了钻营的空间。

这次媒体的报道,并没有“惊动”《读书》杂志的山寨网站暂时关闭“避避风头”,打开网址,仍然可以看到一个完全可以用“以假乱真”来形容的高仿网站,不加掩饰地挂在那里。

《读书》杂志不是没采取过措施,而有关方面也做了处理,但山寨《读书》网站俨然小强式的存在,你撤你的,我暂避风头,过阵子“重出江湖”。到头来,面对李鬼,李逵颇感无奈。

从法规层面看,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版面”,但这条规定究竟是否适用于刊物收取“审稿费”、“版面费”,各方有着不同的理解,因此形成了灰色地带。

退一步讲,就算市场化运营的期刊依靠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生存,也不能成为山寨网站肆意侵权的理由——如果说期刊收费发文章是打政策擦边球,那山寨网站则是对别人版权、品牌、内容等多方面的全面侵权,应该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非法运营者的责任。

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码。每年开展的净网行动,都会清除大量非法网站与诈骗账号。在此背景下,经常被报案、投诉的假冒《读书》网站却能顽固地长期挂在网上,确实有点不可思议。难道是因为其披了件“文化”的外衣,欺骗性就会变强?

倒不是说,有关方面没采取治理动作,只是就目前看,在露头就打之外,对于假冒的《读书》官网,恐怕得持续“围剿”,进行釜底抽薪,才能把这块“文化牛皮癣”清除。

在此也建议,《读书》杂志官方不妨继续投诉、持续维权,向相关部门提供更多的证据。而作为推广平台,搜素引擎也当强化企业责任,提高认定侵权网站的辨识能力,采取技术手段彻底屏蔽侵权网站,并设法阻止侵权网站死灰复燃。也只有监管部门、权利所有人、运营平台各方面多管齐下,彻底清除“山寨”网站生存的土壤,才能更好地维护被侵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才能避免“山寨《读书》官网欺负‘读书人’”的局面。

不能任由山寨《读书》官网欺负“读书人”。

□ 韩浩月(专栏作者)

编辑:井彩霞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