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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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中新网报道称,福建海警局近日成功查获一起特大海上非法采矿案,一举摧毁3个集“采、运、储、销”的区域性涉砂犯罪团伙,初步查证涉案海砂1500余万吨,涉案金额达5亿元。

今年3月,福建海警局在研判案件信息时了解到:有多个犯罪团伙长期在漳州、厦门附近海域进行非法盗采海砂活动。为实现“打团伙、破链条、摧网络”的目的,专案组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取证,详细掌握了这些团伙的涉案人员、船舶、砂场以及销售渠道等信息。

经调查发现,这些犯罪团伙长期盘踞漳州、厦门等地,通过经营砂船、砂场非法牟取暴利,并采取砂船参股、砂场租赁等手段相互勾结,对漳州、厦门附近海域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7月22日凌晨,福建海警局陆海联动,组织执法人员分赴漳州龙海、厦门海沧以及漳州港附近海域进行查缉,在福建省龙海市公安局、漳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经过10多个小时的连续奋战,现场查获涉案人员40人、砂船5艘、砂场5处、海砂20余万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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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海警公众号

随着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作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资源,砂石需求量相应持续增加。据《经济日报》消息,仅2016年至2018年,全国砂石骨料需求量就由约180亿吨增至200亿吨,增幅约11.1%。

另一方面,由于砂石不合理开发利用加剧环境污染、威胁生态安全而面临着有关部门日趋严峻的执法监管,河砂自然资源补给大幅减少。

砂石市场需求上升而供给不足,再加上市场炒作、资源价值回归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区域短期供需失衡,诱发非法采砂抬头,尤其是非法盗采海砂现象严重。

更让人担心的是,受内河禁采限采砂石政策及建筑市场砂石需求持续旺盛的双重影响,大量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加剧了海砂乱采、滥用的风险,也造成了内河船在海上事故多发的现象。

大量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引发多起恶性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命和财产损失,已成为当前影响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

海砂滥用严重危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由于海砂含有氯离子,会腐蚀钢筋,因此海砂的应用必须经过严格处理。然而,非法盗采的海砂往往脱离监管,在处理不合格、甚至未处理的情况下应用到建筑工程中,对混凝土结构造成严重质量隐患,危害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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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附录中将砂石规定为非金属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规定:“海砂(砾)为不含其他金属矿产的普通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海砂(砾)采矿权由国土资源部委托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海砂开采应当依法经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办理采矿许可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非法盗采海砂情节严重的情形属于非法采矿罪。(北京时间财经 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