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后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都认为,酒后开车者的责任更大。

但在湛江就有一名男子,他开摩托被一名酒驾的小车司机撞伤,交警判定双方竟然要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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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为什么呢?

今年6月初,监控显示,在湛江吴川市,一辆小轿车经过一十字路口的时候,直接撞上了一辆从左侧车道驶来的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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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当时余先生开电动摩托进行外卖送餐工作,事发后同事发现联系不上他后,很快找到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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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余先生腿部和臂部出现骨折的部位已完成手术,但下地走路就相当困难,仍需长时间卧床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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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的妻子刁女士表示,从监控上看,怀疑快速驶来的小轿车,有超速的情况。

而司法鉴定书上显示,小车司机的酒精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60毫克,交警也认定该司机为酒驾,但并未提到是否有超速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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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余先生因为未按照驾驶证准驾车型开摩托上路,而且未让右方来车先行,需要和小车司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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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还说,事发时曾进行急刹但已避让不及,而交警认定自己“左侧车辆未让右侧车”这一点,也是值得商榷。

对此,其妻子刁女士,已经向交警部门申请进行事故责任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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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交警部门回应:

小车司机酒驾是造成事故的主因之一,如存在超速的情况,也无需再叠加责任。

此外,摩托司机进入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前,并未停车瞭望以实行避让,因此依据相关法规判定其与小车司机负同责。

对于伤者家属的申诉,目前正在跟进处理中。

来源:广东台 记者 林涛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