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量拆迁的背后,隐藏的是被迁房屋的巨量补偿。怎样让被拆迁的房屋价格补偿与现行市场房地产价格相符,这是个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实施后,住建部也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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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凡涉及拆迁的被征收房屋,其价值评估应综合考虑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来进行评估,估价方法也由原来的单纯参照市场价格变为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选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多种方法。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能低于周边的市场价格。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怎么才能不低于这个“市场价格”,就需要看评估师是采取什么一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了。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征收评估流程

征收评估流程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史律师提醒大家,对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对于普通住宅一般应当以市场比较法来进行评估,这样有利于维护被征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