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涉及体罚、性侵学生、学术不端、受贿等方面。对此,有网友提议说:每学期对教师进行师德评分,评分不合格者将失去教师资格,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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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无德不为师”,好的老师是人生道路的指路灯,师德应该被重视。

从小到大教师在我们心中的形象都是“光辉又伟大”,但从这些曝光的违规案例中可以看出,现今的教师队伍中仍有许多师德败坏的“老鼠屎”在损害着教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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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师体罚、性侵学生,对学生造成身体、心理伤害,又怎么能为人师表,教会学生做人做事?

如果教师受贿、学术不端,又怎能教会学生诚信待人呢?

教师失德不严惩,其后果必将是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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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仅要在思想上正确引导学生,健全学生人格;学习上指点迷津,传递学科知识;更要在生活上关心学生,用“爱”呵护,做学生的“灯塔”。

因此,要做好一名老师,“师德”必不可少。只有教师本人思想正直,行为端正,才能“以德服人”,得到学生的尊重与认可,促使学生形成健康、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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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提议“对教师每学期进行师德评分制度,评分不合格者将失去教师资格”

那么,师德的评分标准该如何界定?

又该由谁来评判?

关于此事你有什么想法,欢迎在留言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