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应县人民法院

应县“三零”单位创建倡议书

全县农村(社区)、单位、企业、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决策,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应县的重要举措,是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农村(社区)、单位、企业作为“三零”单位创建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化解因上访、事故、案件引发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零上访”创建,要建立“零上访”创建工作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为村(社区) 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放端口,确保能够通过网上通道及时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要按照市委“控新治旧”十项行动部署,深入开展好信访积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开展“零事故”创建,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强化制度执行,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管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通过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联合惩戒清单等,倒逼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开展“零案件”创建,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大社会面巡逻防范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织密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安全网”,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防范案件发生,努力建设法治应县、平安应县。

各创建责任主体要立足本职,找准定位紧紧围绕创建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坚持矛盾风险联防,常态化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解;坚持社会治安联控,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增强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坚持突出问题联治,通过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坚持服务管理联抓,主动深入基层群众,做实做细公共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三零”单位创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农村(社区)、单位、企业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准确把握“三零”单位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作为民心工程、基础工程来抓,要强化三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齐上手、属地企业同联动、社会力量共参与的工作理念。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自身的创建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信访、应急、公安部门分别是三个专项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和专业优势,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指导创建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系统指导作用。要把“三零”单位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做好系统内的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动态摸排、督促指导各项工作,为基层创建提供有力支撑。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全面摸清问题,积极整改隐患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服务体系,按照创建标准,不折不扣把各项创建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人人有责。全县人民要增强法治、德治、自治意识,积极投身到“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去,要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要弘扬社会正气学法、崇法、守法、用法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及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要理性表达诉求,增强法治意识,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参与越级上访、非法上访;要投身平安创建,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 ”、“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争做平安使者,共享平安成果。

应县“三零”单位

创建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责 编:李 鹏

编 审:杨永军高 宏张勇乔建军韩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