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了解到,为适应新形势下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的需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近日组织起草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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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明确,五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是用非法原料和添加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料和添加剂生产食品相关产品。二是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和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四是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五是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对违反原料禁止性行为,微生物、农兽残、生物毒素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是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也是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因此,该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仓储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环节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坚持风险评估和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督和企业自律相结合,新的监管体制将给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带来高效的运转,也将使整个监管过程更加公平、透明。(记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