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徒法院人民调解员陈秀芹到句容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将调解地点选在了句容劳动仲裁院调解室。

案情回顾

2019年8月,刘某向句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某公司支付其2019年2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等。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后认为,刘某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工作年限、工资标准以及公司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和被辞退的事实,公司现仍正常营业,也未将其辞退,刘某属于自行离职去到其他单位就业,依法不享受补偿金,更不应得到双倍工资等,故某公司对刘某仲裁诉请的事实、理由及仲裁裁决结果不认可。某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句容法院

由于特殊原因句容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丹徒法院进行审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场调解

案件受理后被分至该院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陈秀芹处,她多次与双方电话联系沟通,却发现双方各执一词。为提高沟通质量和调解效率,调解员决定与双方当事人现场约谈,在调解现场,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细节及职工工资计算、发放等问题后,制定出了调解方案。但刘某仍对方案中公司向其支付数额有异议,经调解员耐心劝说疏导后,刘某也表示让步,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申请书,并对调解员的现场止纷表示感谢。

作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手段,丹徒法院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始终坚持“为人民解忧、为司法解难”的工作宗旨,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处理在诉前,为全力压降辖区“万人起诉率”发挥了作用。据悉,该工作室自去年9月挂牌至今已成功调解此类案件50余件。

编 辑:仲 新

校 对:周忠海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丹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