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标根治欠薪新要求,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年底,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拓宽投诉渠道

让农民工随时随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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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5日19时,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的手机收到一条短息,是黔南州政务110服务平台推送的信息:一名报警人因在中铁二十局务工未得到工资,情绪较为激动。接到警情后,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贺某在中铁二十局承建的瓮马铁路务工,5月初回老家照顾生病的父亲,辞工时班组长支付了他部分工资,剩余6200元工资一直未支付。在与项目部负责人讨薪无果的情况下,贺某拨打了政务110报警,希望能尽快解决欠薪问题。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与该项目部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报警人未领取的工资数额。按照法律规定,监察员责令项目部负责人将工资支付给贺某。

按照《黔南州政务110服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黔南州将“公安110”拓展为“政务110”,整合各类应急服务电话,同时拓展微信、微博、手机APP、短信等多种投诉渠道,通过“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条指令、一套机制、一管到底”的工作模式,高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人社部门作为政务110服务平台一级联动单位,承接经常性的应急处置、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处理因职业介绍、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此,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随时接收政务110服务平台的警情通报和工作指令。监察员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1小时内反馈处置情况。截至7月10日,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劳动纠纷类诉求451件,已办结287件,时效内结案率达100%。

加强过程监管

确保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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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初,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实地巡查。在检查过程中,监察员发现某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通道未正常使用,务工人员出入不进行打卡考勤。经现场抽取务工人员与“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平台”比对信息后发现,该项目存在未全员落实实名制登记、考勤信息未实时更新等问题。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促该项目整改,但该项目一直拒绝落实。在责令改正期限到期后,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向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停工整改建议。该项目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停工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并在2天内完成了整改工作。

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名制管理等制度作出了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全链条治理欠薪问题。为了加强过程监管,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通过开展实地检查,确保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从源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完善制度建设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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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8日,37名农民工来到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他们在一家医院从事装修项目被拖欠工资。由于该案件具有突发性,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安抚农民工情绪的同时,将案件逐级上报,并立即通知行业工程主管部门及劳务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前来配合处理此事。经过3天的核实沟通,最终为37名农民工追发68万元工资,这起讨薪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为了及时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冲突升级。同时,福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落实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共筹集工资支付保证金5200余万元,累计动用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配备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200万元,为及时有效处置欠薪突发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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