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多天前,一场泳池“碰撞”改变了两个家庭的生活,“德阳安医生自杀”事件余波未平……

8月5日至6日,安医生丈夫诉常某、孙某等三人侵犯公民信息罪一案在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三人能否受罚?个人隐私的边界在哪里?回顾案情始末来分析。

泳池“碰撞” 冤枉自杀

2018年夏天,安医生夫妇与13岁的初中生刘嘉(化名)在泳池里发生冲突。据报道,事情的起因是男孩撞到了安医生并拒绝道歉,还朝她吐口水,安医生丈夫乔伟(化名)生气将男孩头按进水里并打了一巴掌,随后安医生在更衣室被男孩家人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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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泳池监控视频截图

调解无果,两家矛盾升级,男孩家长把泳池监控视频提供给媒体,并数次前往安医生夫妇工作单位医闹事,安医生夫妇的信息随即被人肉,陷入了舆论漩涡。

5天后,不堪压力的安医生和家人说外出有事,驾车出了小区后,在车里吞下500片扑尔敏后离世。

事后报案 调解未果

安医生离世后,乔伟以侵犯公民信息罪将常某、孙某等三人告上法庭。

乔先生认为,常女士等人误导舆论,相关媒体在不经查证的情况下随意发布信息,最后导致了妻子走上绝路。

案子于2019年7月移交到德阳绵竹市人民法院,期间,双方经过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

经过一年的等待,案件终于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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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某爆料微博

《民法典》明确隐私边界

原本是一场不足挂齿的“冲突”,却因一次“人肉搜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事件背后折射出的现象,是在网络时代守住自己的“秘密”变得越来越重要。那么,怎样才算侵犯隐私?个人隐私应该如何保护呢?

在今年两会期间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首次对隐私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设置了专章,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既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也包含“不愿意让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同时,《民法典》还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内涵界定,采用了比较法上通行的“可识别性”规则,即凡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而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此外,《民法典》还对涉及人民权利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细致规定,每一条每一款都在宣告着法律的意志与决心——还公众安宁的私人生活。

所以,当我们的个人权利受到侵犯时,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不要轻易做出无法弥补的决定。

悲剧酿成谁之过? 判决结果见分晓

此次案件开庭审理,大家都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十分关注。最初把视频传给媒体的家长是否构成犯罪?人肉搜索致人死亡需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乔伟的代理律师赵启太认为,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被另一方公布于众,而受到公众恶意贬损,最后导致当事人自杀的案例,对方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四川拓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锐表示,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违法性,轻者可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者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诽谤罪等,承担刑事责任。

而参考2007年我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判决结果,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并不是由个人信息公布直接导致的,应该追究后续信息滥用行为,精准打击实施网络暴力的人,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理性“吃瓜” 拒绝网暴

近年来,网络暴力频繁相伴在一些关注度高的事件上。一方面反映出网络信息共享的方便快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网民素质亟待提高。擅长“微博断案”的网友们,总爱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替天行道”,但是枉顾了事实真相,最终打脸的事情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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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小学生致吐血事件”时的“血衣” 曾被网友质疑“血液”颜色过于鲜艳

例如前不久发生的广州一老师体罚小学生致吐血事件,一时间引发众怒,全网集体声讨这名叫刘妍的教师,但是仅仅过了一天,事件就发生了大反转。发帖人刘某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

还有之前的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开始有人说事故系公交车避让一辆逆行的小轿车所致,小轿车司机为女性且穿着高跟鞋,于是引来网友集体声讨,甚至引发对女性司机的歧视。但是后来证实,是公交车越过道路中间的双黄线,撞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继而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在这些反转的事件中,只有群情激奋的恶意中伤,却没有人为此带来的实际伤害买单。人们都说,互联网没有记忆,上一秒被无情打脸,下一秒再继续“扶正祛邪”。殊不知,你不加考证的言论,有时也是伤人利器,无心之举也会酿成大祸。

唯有在网络世界中守住道德底线,不做“键盘侠”,不当“助推器”,方是对真相最大的敬畏。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于琳琳 整合红星新闻、上观新闻、四川新闻频道、北京晚报、经济参考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