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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记者王秀娟报道:8月3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山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近日通报表彰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太原市等5个市、太原市晋源区等21个县(市、区)、省委组织部等10个省直单位为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这些优秀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为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作为、比学赶超、通力配合、工作突出、实绩明显。

附:

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优秀单位名单

(共36个)

一、市级(5个)

太原市、晋中市、运城市、大同市、长治市

二、县(市、区)(21个)

太原市晋源区、太原市小店区、大同市新荣区、灵丘县、怀仁市、应县、忻州市忻府区定襄县、孝义市、石楼县、晋中市榆次区、寿阳县、阳泉市郊区、长子县、襄垣县、高平市、沁水县、曲沃县、翼城县、运城市盐湖区、平陆县

三、省直单位(10个)

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

来源: 山西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