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汇聚高层次产业人才,助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根据《关于实施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人才高地建设六大工程的意见》(青北发〔2020〕9号)规定,现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认定原则

(一)聚焦产业发展。

坚持把“使用”作为招才引智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围绕“1412”发展格局、“六个千亩”产业集聚区等战略规划和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人工智能、大健康、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精准集聚各类“高精尖缺”产业人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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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善用市场机制。

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实施“自主荐才”“以绩推才”“按薪定才”模式,将人才政策自主权交给企业,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给予高层次产业人才配额,企业既可以推荐优秀的存量人才,也可以推荐引进的增量人才,助力企业引进、留住、用好人才。

(三)注重实绩实效。

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科学客观、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突出专业性、创新性、实效性,综合考虑产业战略作用、企业税收贡献、人才能力实绩等因素,凭能力、凭实绩、凭贡献评价人才,切实提升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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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认定条件

在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工业互联网以及12个平台、“六个千亩”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内,与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市北区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同时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的优秀人才(中央、省、市管领导干部除外)可申请认定:

(一)新航运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1、全球前五大邮轮公司(嘉年华集团、皇家加勒比集团、诺唯真集团、地中海邮轮、云顶集团);

2、全球运力排名前二十位的集装箱船东公司;

3、 全球排名前十位的船舶管理公司;

4、 船旗国登记机构、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

5、 国际船东互保协会集团成员、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员。

以上企业或机构在市北区注册成立的二级公司以上或区域总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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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贸易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1、世界500强企业、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中国连锁企业100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电子商务企业100强、中国跨境电商行业100强企业、中国新零售100强企业、山东省100强企业、山东省民营100强企业等领军企业在市北区注册成立的二级公司以上或区域总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2、 上一年度地方税收3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利代理公司等专业服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负责人或高级合伙人(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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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金融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1、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或投资人,在市北区注册成立、实缴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的投资基金或管理公司决策团队核心成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中国精算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资格证书之一,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连续5年以上的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四)科技创新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近5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企业研发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1、担任省级以上服务业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主任、副主任;

2、 主持市级以上重大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五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

4、拥有5项以上国内发明专利或通过PCT申请并获得2项以上国际专利(须为前两位完成人);

5、具有海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中高层研发工作经历;

6、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且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取得国际或国内发明专利(前两位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前两位完成人);具有海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高层研发工作经历;

7、连续两年税前年薪8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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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管理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1、在市北区注册成立且经过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省级总部企业、市级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2、市北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3、连续三年地方税收20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4、地方税收连续两年增长率2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5、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山东省工信厅认定的“独角兽”“瞪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6、担任过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负责人或获得过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的工业设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7、核心技术拥有国际或国内发明专利,且上一年度地方税收30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或研发负责人(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8、连续两年税前年薪8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

(六)产业技能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技能人才:

1、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03

认定方式

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才办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次认定共设6个小组,人才可以根据所在企业条件和自身优势特点进行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航运组:主要受理新航运领域优秀人才申请,由产业发展专班办公室配合做好推报筛选工作;

(二)新贸易组:主要受理新贸易领域优秀人才申请,由区商务局配合做好推报筛选工作;

(三)新金融组:主要受理新金融领域优秀人才申请,由区金融监管局配合做好推报筛选工作;

(四)科技创新组:主要受理科技创新领域优秀人才申请,由区科技局配合做好推报筛选工作;

(五)经营管理组:主要受理经营管理领域优秀人才申请,由区财政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配合做好推报筛选工作;

(六)产业技能组:主要受理产业技能领域优秀人才申请,由区人社局配合做好推报筛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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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认定程序

(一)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相关政策,公布认定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并提供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企业根据组别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材料;

(三)审核认定。区人才办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选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研究;

(四)社会公示。对拟认定人选,在市北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颁发证书并纳入市北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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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政策待遇

(一)根据《市北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细则》有关规定,将高层次产业人才纳入市北区高层次人才范围,提供政务服务、户籍档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家政养老、学术研修等12项服务;

(二)对2020年5月14日之后新引进的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经营管理、科技创新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连续5年按照其年度薪酬所得在市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在青岛市无住房的,给予最长5年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或每年5万元租房补贴;

(三)对2020年5月14日之后新引进培育的产业技能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符合认定标准第1、2、3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按照20%、30%、5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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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由本人填写,所在企业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采取欺骗、隐瞒、造假或其他手段骗取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见文末)作为附件内容,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符合的认定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

2、申请人任职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主持项目、获得奖励、发明专利、制定标准、从事工作、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年度薪酬证明材料;

5、企业获得奖励、资质、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缴纳地方税收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核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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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其他事项

(一)本次认定采取集中申请的方式进行,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14日,过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地点:青岛科技创新大厦506房间(山东路171号乙)。

(二)如对申报工作有疑问,可向有关部门电话咨询。区人才办:85801266、15166020277;产业发展专班办公室:85827299、15066279971;区科技局:83087107、13792884596;区财政局:85801230、18853280759;区人社局:82725990、13515327712;区商务局:82782971、13850157352;区市场监管局:58716708、17685596616;区金融监管局:83087190、1811299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