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的经历,让我们想到法国作家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书中的主人翁,因遭人陷害,蒙冤获罪,被关在一个孤岛的狱中,度过了14年暗无天日的岁月。主人翁后来通过自己逃出牢狱,并找到狱中隔壁老神甫告知的基督山荒岛上的财富,重回社会,报恩、复仇。

但书本中会有更多的曲折离奇,相对大多数的现实情况来说,也比较快意恩仇、能惩恶扬善。而在现实社会中,会残酷得多。就拿张玉环案来说,真正的凶手还逍遥法外,而自己获得自由后,自己之后要怎么生活、怎么去适应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任然是一个难题。就想他自己采访说的:自己入狱时,还没有手机。而现在要面对的生活,不仅仅是新增了手机这一通讯工作,无论是心理层面需要去接受,还有更多新的事物需要去学习、接纳。

像张玉环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如:“王华州案”,西安曾被认定“因奸杀人”并判处死缓的王华州,经过29年后,改判无罪;“刘忠林案”,吉林曾因指控涉嫌杀害女子郑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刘忠林,经过28年,改判无罪;还有一起河南“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12年后,经过再审后当庭无罪释放……

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像“佘祥林杀妻案”、“黄立怡票据诈骗案”、“赵作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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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在改判无罪后的人,后续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因为没有看到后续的一些新闻采访,或者是我们作为普通大众就没有更多去关注这些信息,都不清楚这些人是获得自由后,是能重新和社会接轨,过上正常、平淡的生活;还是因为和社会脱节太久,无法适应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

但类似改判无罪后,首先都会面临两个问题:

1、国家赔偿

在上面提到的三个案件中,王华州改判无罪后,获得341万元国家赔偿;刘忠林获得460万赔偿;李怀亮获得国家赔偿98万元。

而张玉环,目前律师在协助申请国家赔偿,根据目前透露的信息,会申请700万元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通常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此外,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致人精神损害的、使财产权受到损害的,都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张玉环毫无意外会获得国家赔偿,而赔偿的数目,也许以我们普通人的观念来看,是一笔巨额的款项。

或许我们很多人都会比较乐观的想,即使出狱后不再工作,有赔偿款,也足够自己之后的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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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适应社会

看到媒体对张玉环的采访,在问到之后准备怎么融入社会时,张玉环回答:“我跟社会脱节太久了,现在就像是一个盲人,什么也不会,哪里也不敢去,就待在家里吧。”感觉特别无奈、特别心酸。

对于社会的适应,作为没有和社会脱节的人、或者是还比较年轻,反应力、学习能力都比较强的人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

但作为已经和社会脱节26年、目前已经50多岁的人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陪伴家人的时间,而是这段对于自己的成长来说,几乎是空白的时间,自己应该要怎么去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