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老板因不懂税务,为了80多万的逃税,付出了1600多万的代价,老板还被判刑,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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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博士”因单位行贿被判刑,公司被罚1000万,缘起80万逃税

2011年10月10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处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行贿罪罪名成立,公司被处罚金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有着“神童博士”之称的姚增起博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姚增起和正普科技被查,是因黄光裕案落马的原北京国税系统两名官员供出了其行贿事实。海淀法院审理认定,2005年至2006年间,姚增起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单位稽查期间,为谋取减轻处罚等不正当利益,向税务人员行贿,共计611.75万元。

逃税84万,行贿600多万

被称为“神童”的姚增起,15岁便被中国科技大学破格录取,25岁获得了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姚增起于1993年创立了正普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并在1999年建立2688交易平台,成为一家国内知名的正版家用软件发行公司。正普公司推出的“芝麻开门”、“阿拉神灯”等超值正版软件,在家庭软件市场有着相当高的知名度。

据姚增起供述,2004年,正普公司客户部主管离职自立门户,和正普公司成为竞争对手。这位自立门户的人,向公安和税务机关举报正普公司存在逃税行为。这一举报引来了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正普公司进行调查,负责调查的是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及主任科员凌伟。

为了让税务部门减轻处罚,姚增起通过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这位老乡牵线,与梁丛林、凌伟私下见面。根据姚增起的供述,见面后梁丛林吓唬姚增起:“你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说大了不但罚款还可能判刑,说小了补交点税款就没事了。”姚增起拜托两位帮自己过关,并承诺“不会让你们白干”。

调查结束后,正普公司补交了120万元税款(含84万多元的增值税和40多万元的滞纳金),并没有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为此,姚增起计划花100万元答谢3位税官。然而,作为中间人的梁敏进却狮子大开口称“怎么也得四五百万吧。”最后,姚增起给三人600万现金,三人平分了这笔巨款。

此外,司法机关还查明,2005年8月4日,姚增起还向梁敏进行贿了一辆价值10万余元的捷达轿车,该车被登记在梁妻名下。2005年9、10月份,梁丛林到哈尔滨出差时赌博输了钱,给姚增起打电话索要1万元赌资。

税务官员因黄光裕案落马

如果不是黄光裕案,姚增起和正普科技的行贿案很可能就被“湮灭”了。

2006年5月,国税总局稽查局接到了有关国美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的实名举报信,同年6月,国税总局稽查局要求六个省市的国税稽查局对国美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负责此案的是原国税总局稽查局三处处长孙海渟。2006年8月,孙海渟约见了黄光裕,说明税务机关要对相关地区国美公司的涉税问题进行检查。

为了“摆平此事”,黄光裕通过中间人请孙海渟吃饭,中间人同时还安排了梁丛林、凌伟同赴饭局。在饭局上,黄光裕向孙海渟行贿100万元,梁丛林、凌伟分别收受贿赂50万元。

黄光裕归案后,揭发了上述行贿行为,孙海渟、梁丛林、凌伟等受贿税务官员先后落马。梁丛林、凌伟在受审期间,又供出了伙同梁敏进收取姚增起600万元贿赂的事实。2009年10月20日,姚增起被门头沟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拘捕。

在庭审时,姚增起称600万元行贿款系三名官员索要。姚增起的辩护人也提出,姚增起是被索贿,请求法庭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法院认可了这一诉求,对姚增起判3缓5,并对正普公司处罚金1000万元。

注:以上转载自南方日报报道《神童博士姚增起行贿600万获刑3年》作者:南方日报记者 田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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