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姚冲

近日,枣庄壹粉“62347480”通过齐鲁晚报客户端齐鲁壹点发来情报称,他在枣庄市中区中原·东湖阳光小区购置房屋6、7年之久,至今仍然无法办理房产证,导致孩子上学、房屋交易等很多事情无法办理,请求媒体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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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了壹粉“62347480”,说到房子,壹粉直叹气,他表示当初是信赖中原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实力,压根没想到如今迟迟办不了房产证。“2014年我在中原·东湖阳光小区买了房子,现在我们小区6号楼和10号楼涉及100多户无法办理房产证,孩子上学、房屋交易都受影响,很多事情都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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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中原·东湖阳光小区6号楼共28层84户业主,10号楼一共15层合计60户业主,也就是共计144户业主未能办理房产证。是什么原因,导致房产证6、7年之久无法办理?壹粉告诉记者,小区业主多次向枣庄市市中区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得到的回复原因仿佛出在开发商身上。“有关部门告诉我们,说我们小区即将建设的幼儿园导致了容积率改变,需要开发商补缴容积率的费用,大概是3600万。只要交完钱,我们就能办房产证。”壹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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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壹粉口中说的小区幼儿园为上下两层,陈设很新。

那么,事实是否如业主所说,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与3600万的补缴费用有关?8月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分别采访了枣庄东湖阳光小区开发商——枣庄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相关部门枣庄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枣庄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魏姓经理告诉记者,东湖阳光小区的房产证迟迟办不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枣庄市中区原来的要求,枣庄东湖阳光小区及其附近的建行小区、东湖明珠小区,三个小区只需共建一个大型幼儿园,但不曾想后续建设的东湖明珠小区、建行小区分别在自己小区内建了独立的幼儿园,“落单”的东湖阳光小区只好自建幼儿园,而幼儿园的建设,就导致小区容积率改变,需要再补缴容积率费用3600万。“但我们是在财政局下属的民生公司拿的地,我们也是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所以这块地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财政局或者民生公司来买单。”魏经理表示,3600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不该由开发商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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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枣庄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该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韩主任告诉记者,东湖阳光小区100多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局里有所了解,而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后一道把关,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开发公司未向我们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没有把小区的6号楼和10号楼登记在中原公司的名下。他们应该将土地、规划、质量验收等材料提交齐全。”韩主任说道。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枣庄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办公室孙主任,孙主任说,“东湖阳光小区这块地原来是国有公司的,后来转让给中原公司了,根据要求提高了土地的容积率达到2.5,后来小区竣工验收的时候容积率达到了2.69,也就是说房子建多了,所以相应的费用应该是由开发单位来承担。”

截至记者结束采访,导致枣庄市中区中原·东湖阳光小区144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渐渐清晰明了,那么业主们何时能够拿到本该早就属于自己的房产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仍将持续关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编辑:刘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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