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检察院对一起盗伐林木案举行公开听证,后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以公开促公正,以案释法,让百姓对检察工作更加理解与认同,切实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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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刘某为了使用木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25株,林木立木蓄积3.416立方米。案发后,刘某自动投案、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缴纳生态公益补偿金,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调查核实还发现,刘某系老年人犯罪,为村低收入人员,生活较为困苦。

邀请群众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干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公安机关、被害单位、犯罪嫌疑人也参加了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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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发表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意见,并围绕着量刑情节认定、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及案件办理社会效果等方面阐述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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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了解其对犯罪行为的认识、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并结合案件法律适用、森林资源保护、农村中老年人普法宣传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经评议形成了一致意见,支持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为案件最终处理结果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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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农村公开宣告

听证会后,永安市检察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并结合听证评议意见,经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本案正式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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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宣告了不起诉决定书,结合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行为危害性,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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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结合案件的情况向在场人员普法,发放《永安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通过讲解近年来该院办理的贴近群众生活、多发易发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线索,动员群众相互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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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检察官还到农户家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提高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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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办案公开机制,坚持在检察办案中释法,将法理、道理、情理融入案件办理,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彰显了检察公信和温度。

用法律人的“匠心”去赢得“民心”

永安检察

文稿:吴海珠、杨祺

编辑:蒋欣颖

责编:郑晓慧

审核:林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