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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时分,快递小哥违规为电动车电瓶充电引发火灾,致出租房内1名室友兼同事死亡。8月6日,徐汇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孙某某失火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某一审获刑三年。

今年4月8日零时,上海市徐汇区一小区居民家发生火灾并致1人死亡。经消防部门初步分析,违规充电的电动车锂电池发生故障,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事发后,孙某某在现场被民警抓获。

孙某某现年24岁,2017年从老家来上海务工,一直从事外卖送餐的工作。案发前三天,孙某某刚从他人处购得一辆二手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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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辨认电瓶摆放位置。

据孙某某交代,其与被害人刘某均系外卖送餐员,案发前两人为合租室友。4月7日22时许,为了充电方便和防盗,孙某某和刘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回来将电动自行车内的电瓶拆下带至房间充电,且未采取任何防范失火的措施。次日凌晨1时许,孙某某的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失火,并最终致刘某死亡。

“当时睡得很熟,火势很大,我的头发都被烧焦了,惊醒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下楼逃生。逃生时我拍了刘某的肩膀,他嗯了一声,我以为他醒了,我就去隔壁叫其他人,等我返回时火势已经大到无法进入……这件事发生了我很自责。”庭审中,孙某某回忆事发经过,并对自身行为认罪悔罪。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等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孙某某系坦白,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依法认定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徐汇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戚俊提醒,对于电动车等大件物品的充电,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按照相关说明书进行操作。如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积极制止、举报,防患于未然。

作者:周渊 张超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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