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东海县人民法院网络公告送达

01

(2019)苏0722民初8394号

李大明:

本院受理原告陶明言诉你(单位) 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网络公告送达(2019)苏0722民初83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大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陶明言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陶明言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02

(2020)苏0722民初176号

江苏省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东海县中兴建筑材料厂诉你(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网络公告送达(2020)苏0722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江苏省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海县中兴建筑材料厂工程款17862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03

(2020)苏0722民初372号

王家好、王兴潮:

本院受理原告钟明明诉你(单位) 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网络公告送达(2020)苏0722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兴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钟明明借款9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王家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钟明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