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引起围观的是司机,腐败的源头却在领导身上,是他放纵了权力或扭曲了权力的功用

中国检察网近日披露,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落马受审,而曾为张琦担任司机13年的周某也被检察机关指控:利用张琦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有关官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项目招标、土地招拍挂、规划报建等方面为行贿人提供帮助,共受贿450万元。

对于围观群众来说,一名“小小的”司机,居然能够受贿达450万元,被检察机关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大概是一大“看点”。《中国纪检监察报》不久前刊发文章透露,一些领导干部的近亲属以及保姆、司机等身边人利用其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腐败案件中较普遍。今年6月获刑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其司机就如此受贿375万余元。

说到这里,有些人习惯性地提出“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若领导干部能够管好身边人,自然是党和人民之福,但如果领导干部其身不正,像张琦自己被控受贿1.07亿元,我们还要求他管好身边人,不免有点滑稽。

领导司机受贿,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实质上跟领导干部受贿一样,无非是将公权力拿到市场上变现成私利。其中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领导不知情甚至欺骗领导的情况下,恶意利用为领导服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或谋取其他好处;一种是在领导纵容下牟利,或者在权钱交易中帮领导出头办事。

领导干部不干净,其身边人参与腐败的可能性就大。古代权贵家的守门人对上门求见老爷的人按例要收“门子钱”,可谓权贵“家法”,原因是主子需要对奴才“市恩”,把大家整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权钱交易多需要掮客,腐败的领导干部也需要堵住身边人的嘴。这就是权力一旦腐败,在不同尺度上发展成“窝案”的根子所在。

一些领导干部的近亲属以及保姆、司机等身边人受贿,媒体对此报道不少,但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存在这种现象,就污名化领导近亲属以及身边人。实际上,身边人参与领导腐败的情况,比瞒着领导受贿的情况多得多,不少身边人腐败案例,往往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反映。

因受贿引起围观的是领导司机,腐败的源头却在领导身上,是他放纵了权力或扭曲了权力的功用。在这个围观过程中,司机因其身份的“小”受贿而受到人们的鄙视与嘲弄,我们由此得出“领导要管好身边人”的结论,这固然没错,但它忽视了权力腐败与身边人参与之间的因果关系。

司机是小人物,看起来管住司机比较容易,但管住领导手中的权力才能妥妥地管住司机,否则“上梁不正”就意识不到“下梁之歪”。管住领导手中的权力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处于更基础的地位,基础不牢难免地动山摇。司机、保姆等领导身边人受贿案件屡屡见诸传媒,说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任重道远,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杨于泽

编辑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