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男,1989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个体,住河南省淮滨县**镇**村**组。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分局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4月7日凌晨6时许,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豫S*****白色翼虎小型越野车,行驶至洛阳市九都西路银川路口在等信号灯的过程中睡着,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2mg/100ml。

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