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加快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本报记者 薛卿

最近,骑电动车戴头盔成了苏城市民的新时尚。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管理一直是交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今年年初举行的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李美林提交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建议指出,目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软肋”,应加快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有法难依

电动车管理有软肋

由于车辆购置费用较低、使用者年龄要求低,且无需驾驶证、保险、缴费上税等,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优选交通工具。但是,在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骑行电动自行车也带来了管理难、安全事故多等问题,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

“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软肋’。”李美林说,面对电动自行车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态势和群众出行的新需求,对现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政策作出及时调整和优化至关重要。她建议,结合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政策,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细化非机动车生产、销售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此外,她还建议加强普法宣传,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重点督办

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代表提交的建议迅速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

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率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委、议案建议工委赴电动自行车大卖场、桐泾路交通安全教育站、人保公司实地查看了解我市电动车销售、管理和车辆保险等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建议督办。会上,叶兆伟指出,要充分认识到电动车管理的难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继续征求意见,听取社情民意,结合《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修订,切实解决一些电动车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整治攻坚

全面查处违法行驶

事实上,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为契机,今年我市已全面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攻坚行动。各属地交警大队坚持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组织民警加强日常路面巡查,及时发现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联合交通运管、市容市政等部门开展重点整治。

“我们对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行驶、违法带人、乱停乱放、无牌证、逆向行驶、非法拼装改装、非法加装防晒防雨装置,以及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上路行驶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整治力度,扩大了整治成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邓苏表示。

据了解,自2019年11月以来,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7.8万余起,其中无牌无证4.5万余起、越线停车7200余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6万余起、违反信号灯3.5万余起、违法带人10.5万余起、乱停乱放1300余起,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