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8月6日讯(通讯员 王娟 记者 宋美君)近日,雁峰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跨时20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家属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协议赔偿款60000余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早在1999年6月,刘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重伤,后李某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刘某诉至雁峰法院。2000年3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赔偿金11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但均未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上当时执行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当事人及家人下落不明,又无法取得联系,案件陷入“执行不能”。法院遂依法将该案纳入终本程序。虽然案件“终本”了,执行法官换了一任又一任,但历任承办法官关注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工作没有停歇。

今年6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雁峰法院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多次实地走访当地村委了解情况,遗憾的是一直未果。不过,在与被执行人刘某兄弟姐妹的耐心沟通下,通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他们承诺帮忙凑钱。终于等来了一线转机,执行法官迅速赶回重新做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第二天,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家属当场兑现承诺。至此,这件历时20年的执行旧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