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措施强调了“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而非“取样时间为24小时内”。

8月5日晚,深圳、珠海分别发布关于调整由香港入境人员措施的通告。

通告称,自8月7日上午10时起,由香港经深圳湾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重要公务商务人员、跨境货车司机等人员,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是继7月17日起,深圳、珠海实施“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措施的再一次调整。

据深圳卫健委通报,8月4日0-24时,深圳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病例详情为:女,37岁,香港籍。经深圳湾口岸入境,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阳性,后转运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措施强调了“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而非“取样时间为24小时内”;并且,新措施还将此前的“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的检测机构”更改为“粤港两地政府认可”。

据国家卫健委8月1日的消息,应香港特区政府请求,在中央统筹部署和指挥下,国家卫生健康委迅速组建“内地核酸检测支援队”拟近期赴香港开展工作,协助特区政府抗击疫情。首支“内地核酸检测支援队”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从省内20余家公立医院选派约60名临床检验技术人员,其中7名“先遣队”队员将于8月2日赴香港协助开展实验室工作。

7月中旬开始,香港连续多日录得单日过百宗新增确诊病例,但截至8月5日凌晨零时,已有连续3日新增确诊病例数低于百例。

(作者:王帆 编辑:李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