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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导读: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简称《基本规则》),受到业界广泛关注。此次《基本规则》在2016年发布的暂行规则基础上,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重点从市场准入退出、交易组织、价格机制、安全校核、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深化。这次基本规则发布,力求丰富交易周期、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优化交易组织形式,提高交易的灵活性和流动性,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稳定收益、规避风险的“压舱石”作用。国网能源院作为能源智库,一直以来都深度参与了我国电力交易模式、现货机制设计、增量配电改革等相关政策制定的咨询支持工作,并形成了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十分有权威影响的研究方向。为促进更好地理解《基本规则》内容,创造性地发挥好中国特色电力市场的积极作用,《中国电力》公众号“能源智库同期声”栏目特别邀请了国网能源院袁伟、夏利宇、王程、陈宁、李景、焦冰琦等这个领域的专家,从《基本规则》对清洁能源消纳的促进作用、提升电力市场体系的竞争性、促进十四五电力规划落地、支撑能源转型发展、培育市场新业态、保障供需平衡等角度展开解读。国网能源院也非常期待与业界同行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

袁伟

明确市场主体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是推动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基本规则》在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中明确提出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电网企业需要依法依规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这对于促进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和实现清洁能源跨省跨区大范围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从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价格机制、交易组织和安全校核等多个方面,可以发现《基本规则》对于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方面,开展月内(多日)电量交易,并且鼓励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利用剩余输电容量直接进行跨区跨省交易,可以更好地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性与间歇性的特点,充分利用跨省区联络线通道容量。在价格机制方面,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和调峰补偿机制,这对于引导源网荷共同参与调峰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在交易组织方面,建立了偏差电量处理机制,允许对合同进行动态调整,并且提出了采用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机制,可以更好的根据新能源出力短期预测水平调整机组发电计划,保证系统供需平衡,同时尽可能提高对新能源的消纳水平。在安全校核方面,对于关键通道的输电容量利用水平提出了限制,其中对于月度内的交易,按照不低于关键通道可用输电容量的95%下达交易限额,这有利于充分利用跨省区通道空闲容量,提高线路利用率,促进新能源跨省区交易。

夏利宇

细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流程,提升电力市场竞争性

2016年暂行规则发布实施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加,电力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但电力市场的竞争性和灵活性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次发布的《基本规则》在坚持暂行规则的基础上,细化规定了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方法和流程,对市场成员、交易品种、交易周期、成员义务等方面进行调整。《基本规则》在确保建设工作统一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了电力市场竞争性的提升。

对比完全竞争的产生条件,即市场中包含众多生产者和消费者、市场成员竞争地位平等、市场中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市场信息知识畅通等,可以发现《基本规则》修订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的竞争性。一是市场成员调整。《基本规则》的市场成员增加了储能企业,并将售电企业调整为配售电企业,鼓励相关企业参与中长期交易,市场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进一步增加。二是交易品种调整。在电能量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增加发电权交易、输电权交易、容量交易,市场中可供选择的产品数量有所增加。三是交易周期调整。在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交易周期的基础上,增加多日电力交易,进一步丰富了交割日期的数量,增加了市场成员操作的灵活性。四是成员义务调整。在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市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新增信息披露和报送义务,推动了市场信息透明化好,减弱信息不对称影响。

王程

完善交易体制,促进“十四五”电力规划落地

《基本规则》与暂行规则相比,在交易市场成员、交易周期、交易方式、价格机制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如在交易市场成员中新增了配售电企业、储能企业;在交易周期中新增了月内(多日)交易;在交易方式中则提出了滚动撮合交易;而对于业界比较关心的价格机制方面,则明确了用户的用电价格,将各方核心利益纳入其中。这些变化将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将为“十四五”电力规划的实施提供指导。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侧重于“绿色发展”“新能源平价上网”“能源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能源系统效率提升”等问题挑战,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发展、能源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要求变化。而这次《基本规则》增加的内容,如在价格机制中,用户侧购电价格增加了辅助服务费用,此举进一步还原了电力商品属性,增加了传统电厂削峰填谷等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促进了新能源的消纳。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成员更是将储能企业加入其中,使原本设备供应方,直接变成为交易市场参与方,极大地增强了市场的活力。

陈宁

《基本规则》为清洁能源消纳提供了市场保障

《基本规则》明确了电力交易组织与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的衔接,将有效促进清洁能源消纳。2019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807号文《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此次《基本规则》中明确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应的电力交易;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时,应当向电力交易机构作出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承诺。《基本规则》通过与807号文紧密衔接,进一步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的落地实施,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通过探索开展容量交易和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提升高比例新能源接入下的容量充裕性和系统灵活性。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随机性的特点,需要常规电源、储能等灵活性资源为其提供支撑。《基本规则》提出,对于未来电力供应存在短缺风险地区、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严重偏低省份,可以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和容量回收机制,保障高比例新能源下的电力供应。同时,《基本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将辅助服务费用纳入用电侧价格,让用户主体公平承担系统平衡责任,提高灵活性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积极性。

李景

支撑能源转型发展,培育市场新业态

《基本规则》充分考虑当前我国能源电力行业加速转型的趋势,支撑能源互联网的新业态的发展。在市场成员上,将储能等新兴主体引入市场,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上,分布式发电企业符合要求可参与交易试点,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电力用户经过注册可参与零售交易,挖掘需求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批发—零售市场的协调发展;在交易周期上,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提高了交易的灵活性和流动性,为市场主体稳定收益、规避风险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手段。

总体来说,《基本规则》为当前储能、分布式发电、电动汽车、虚拟电厂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价值回收途径,将进一步激发电力市场的活力和潜能,促进能源电力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焦冰琦

《基本规则》对运用市场手段保障供需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规则》首次提出“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这是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日趋成熟完善的重要表现之一,对市场化推动电力可持续发展、稳定中长期电力供应主体预期有重要现实意义。

“十三五”以来,电力供给侧去产能叠加需求侧超规划预期,电力供需形势由普遍宽松转向总体平衡、重点区域和部分时段供应紧张。初步研究来看,当前供需形势将大概率延续至“十四五”末。电力平衡和电量平衡是电力供需平衡的核心。随着新能源并网规模的持续扩大,电力平衡保障更加考验电力市场规则的完备性和市场运转的有效性。结合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电源结构特点,如何发挥煤电在中长期电力平衡中的托底保障作用,是开展中长期容量交易的关键。《基本规则》提出在未来电力有短缺的地区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煤电利用小时数偏低的地区开展容量补偿机制,后续市场工具及相关细则的出台,将有力保障“十四五”及中长期电力供应安全,值得期待。

专家介绍

袁伟,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新能源调度运行分析、新能源消纳能力计算、国内外新能源电力市场机制、储能在电网中的应用模式与机制等领域的研究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子课题负责人参与了多项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委托的重大科研项目。编写出版《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国内外能源与电力发展状况分析报告》等多部著作;获得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电网公司软科学成果奖多次。

夏利宇,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数据管理、企业运营、能源治理等领域研究工作。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及管理咨询项目10余项,曾获中国设备管理创新奖、国家电网公司软科学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王程,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数字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能源数字经济、电力体制改革 、综合能源规划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能源局战略咨询课题、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等多项课题,发表核心论文10余篇,曾获国家能源局和国网公司科技进步奖。

陈宁,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新能源发展与规划、新能源技术经济性等方面的研究。参与了多项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委托的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编写了《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中国分布式电源调度运行管理实践》等著作。发表多篇SCI、EI检索论文。

李景,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战略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长期从事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研究工作。先后承担国家电网公司委托的重大课题10余项,作为主要作者撰写专著4本,发表论文1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电网公司软科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2项;国网能源研究院科技进步奖10余项。

焦冰琦,博士,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主要从事电源与电力流规划、抽水蓄能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工程院重点咨询项目、国家能源局战略咨询课题、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及前期项目等在内的10余项课题,发表论文、内部决策参考多篇,曾获国家能源局软科学奖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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