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电影里的巨兽“金刚”,相信不少观众印象深刻。不过A股也有一个“金刚”,只不过这个金刚目前却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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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告的300093,金刚玻璃再次引起了市场的关注。毕竟,金刚玻璃近年来“惹是生非”,麻烦不少。

金刚玻璃是一家集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特种玻璃供应商,产品涵盖各类防火玻璃系统、防爆玻璃系统、防火门窗及耐火节能窗。相关产品目前市场占有率为40%左右,也是行业龙头之一。

不过,2019年1月2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0年4.19日晚,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通知书。对公司、相关高管人员采取了罚款和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长更是被禁入证券市场10年。

金刚玻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利润5,458.76万元,919.54万元,6,205.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2.90%;2016年上述三项虚增4,177.61万元,878.05万元, 4,9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22.26%;2017年虚增利息收入610.71万元,虚增利润61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04%。

2.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公司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定期存款合同,配合营业收入造假虚构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金刚玻璃2015年年报虚增货币资金45,088.1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27.75%和净资产的 51.62%;2016 年虚增货币资金32,497.22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5.41%和净资产的37.22%

3.金刚玻璃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至2018年,金刚玻璃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者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关联方拉萨金刚提供非经营性资金302,198,989元用于支付股票解质押及质押利息、相关单位和个人资金往来、借款利息等用途。

由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2019年年报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面临退市。不过,好在2019年年报正常发布,公司暂时逃过了一劫。

不过继2019年亏损后,2020年公司一季度继续亏损,2020年业绩压力承压。

其实,对于这类个股风险,我们可以用专业的风险排除工具,股扒扒小程序来提前看一下。比如输入300093,就可以看到金刚玻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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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股扒扒提示,我们可以看到金刚玻璃还存在的一些风险。

比如,公司总质押盘占总股本比例为10.72%,不算太高。其中,公司重要股东质押比例最高的是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其股权质押比例高达100.00%,已经接近极限,如若股价大跌存在质押平仓风险。总体来看,公司的股权质押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3.1日新证券法实施后,对于业绩造假等违法违规事项,监管层打击力度加大。投资者需对此类风险多加提防。

免责声明:以上涉及个股仅作分析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如自行操作,风险自负!